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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纵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坐地起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5-07-08 10:33: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杨玉龙

  一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坐地起价”的行为,让参保人员颇为不满:“刷医保个人账户的话,药价高、不划算,毕竟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自己的钱;不刷的话,那些钱就‘躺’在账户里,也失去了参保的意义,好像怎么选都吃亏。”(据7月7日《工人日报》)

  一直以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因资格审定严格、服务质量较高而受到参保人员信任。但现实中,参保人购药却常遭遇“阴阳价”。

  药店“坐地起价”,是为了转嫁成本。参保人刷医保个人账户买药后,资金并非直接从患者个人账户流向药店,而是先进入医保经办系统,再由医保部门和药店进行结算。若存在统筹报销的部分,还需要药店先行垫付。部分药店将资金和时间成本分摊到药价上,向参保人转嫁成本。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坐地起价”危害不小,相关部门须给予重视。一方面,督促定点零售药店统一定价、明确定价,最大限度遏制各种骗保、套利行为;另一方面,持续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量化评分,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动态分级管理。同时,应加强对相关案例的宣传警示,增强公众对此的认知。

  也应在缓解定点零售药店的资金压力方面施力。今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提出推进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为定点医药机构运行持续注入流动资金。如此,不仅能提高结算效率,也能够缓解定点零售药店的资金压力。同时,医保部门应当发挥职能优势,持续优化药店经营环境。

  参保人应当增强维权意识。要主动了解医保政策、医保支付相关知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以及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浪费。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药店都不能推行“阴阳价”,这违反了价格法中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涉嫌价格欺诈,侵害了参保人的权益。针对此,参保人要勇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编辑:袁明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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