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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应尽早驶离交通法治盲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5-07-09 09:47:49  稿源: 宁波日报

  木须虫

  四川资阳城区一处十字路口,红灯亮起时,一辆印有“中通快递”字样的无人配送车,径直闯红灯而过……这一幕被网友意外拍下,于7月6日发布至短视频平台后引发关注。资阳交警表示,当地目前尚无针对无人配送车闯红灯的处罚先例,将具体了解情况后,由相关部门会商处理(7月8日封面新闻)。

  无人配送车闯红灯,虽未造成事故,却暴露无人驾驶领域亟待填补的法治盲区。当技术狂奔在前,规则却步履蹒跚,让自动驾驶驶入法治轨道,已成为关乎公共安全与产业发展的现实命题。

  当前,无人驾驶车辆的法律身份仍处模糊地带。资阳交警坦言“尚无处罚先例”,折射出全国范围内的共性问题。按照当地此前通告,无人车被归类为非机动车,但在实际操作中,自动驾驶系统取代了人类驾驶员,传统交通法规对“人”的约束显然难以适配。若按非机动车管理,其违法责任该由车企、运营商还是安全员承担?若发生事故,保险赔付能否覆盖技术缺陷带来的风险?规则缺位下,每一辆上路行驶的无人车都可能成为悬而未决的“法律盲盒”。

  技术迭代不应以公共安全为代价。无人配送车在礼让行人、遵守转向规则等方面表现良好,却在红灯前“失守”,恰恰证明:现有算法仍无法应对所有交通场景。更值得警惕的是,当无人驾驶车辆与有人驾驶车辆共享道路时,规则认知的不对称极易引发连锁风险。人类驾驶员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本能,而机器可能因程序漏洞或突发状况作出错误判断。若不及时以法律划清边界,看似偶发的闯红灯事件,可能演变成系统性安全危机。

  破解困局,需以法治为无人驾驶“导航”。一方面,应尽快完善细化法规,明确自动驾驶车辆的路权与责任主体。北京、深圳等地已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将无人驾驶车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要求配备远程安全员,并建立事故责任追溯机制。此类探索值得推广,且全国层面的统一规范需加速落地。另一方面,技术监管需与行业发展同步升级。从车辆编码标识到保险额度,从安全员配置到事故响应流程,每一个环节都需以法律条文筑牢安全底线。

  自动驾驶技术的价值在于让交通更高效、更安全,而前提是其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唯有尽早破除法治盲区,明确规则红线,才能让创新真正服务于社会。

编辑:袁明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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