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 矛
据《人民日报》报道,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一个只有31户居民的老小区,有10余处房屋存在违建行为,小区居民多次投诉。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当地行政机关4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可是仍然拆不了。整改通知书成了一纸空文,处于尴尬的境地。
照理说,凡是违法建筑就应当拆除,有责令整改通知书就必须照办。可在上述案例中,面对违法建筑,执法部门从责令整改通知书,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再到限期拆除催告通知书,再到强制拆除决定书,文件越发越多,语气越来越严厉,却并没有实际行动。据说,只有一次街道来人把违法种植的菜苗给拔了。但工作人员前脚走,后脚又有居民撒种子种上了。这么一来,反而产生了“破窗效应”,你建我也建,当地违法建筑更多了。
整改通知书具有权威性。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之前有一个研讨的过程,有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如果违建者不服从整改决定,处罚措施该如何跟进?当事人要承担怎样的后果?这些理应事先考虑好。可是,现在整治违建成了“半垃子工程”,要么是工作作风问题,不愿作为,不想担当,只求“做过了”,不求“做好了”,发不发通知书是我的事,改不改是你的事,要么是能力不足,没有本领去解决矛盾,面对难题,束手无策。
违法建筑早期发现难,这种说法让人费解。与其他违法现象不同,违法建筑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产生的,左邻右舍利害相关,自然会及时举报投诉,不存在“发现难”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完善,除了极个别情况外,调查取证并不困难。所谓“发现难”“取证难”,只是不作为的托词。事实说明,对违建行为,处置越早越主动;处置越晚,阻力和难度越大。
处置违建,当然要依法治理,可依法治理并不是说任何事情都要由法院裁决,因为“最后一道防线”与“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处置违法建筑也要坚持这个原则。既要发挥物业公司、居委会、街道和城管部门的作用,也要动员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实现综合治理,抓早抓小,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
有人说,治理违建并非那么容易,是一件苦差事。乍一听,这话没毛病。可是,哪件工作没有困难呢?据媒体报道,当地党政领导对此事早有所知。2023年9月起,当地居民就向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2023年11月,当地政府回复人民网,工农区城管局已向部分当事人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可是到今年6月底,原有的违建没有拆除,反而增加了新的违建。面对一而再、再而三的整改通知书,不知当地领导作何感想。
说到破解难题,现实中有一种现象时有所见:有的领导干部对送上门的来访信访事项视而不见,却舍近求远,热衷于到四平八稳的地方“走访”,到容易出政绩的单位“调研”,而对于难题、硬茬能推则推,甚至让下级去“顶雷”,这不是一种好风气。
民生问题无小事。小区的违法建筑侵害公共利益,增加安全风险。上述尴尬的整改通知书,折射一些地方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短板”。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必须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你既然坐在领导的位置上,敢拿这份职务工资,就应该有本事把分内的事情办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