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树林
近日,武汉大学大二医学生孙毅杰在飞机上救人的事迹,在收获诸多称赞的同时,也引来了一些质疑之声,“临床知识匮乏、没有执业资格”的言论甚嚣尘上。回顾事件,7月19日,孙毅杰乘坐航班时听到紧急寻医广播,迅速前往查看,发现一名二十多岁女生脸色苍白、双手颤抖,伴有头晕、呼吸困难等症状。他凭借所学,进行了基础体格检查,利用简单设备测血压、血氧,随后让女生吸氧、平卧,使其情况逐渐好转(据7月28日央广网微信平台)。
《民法典》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目的是解除救助人的后顾之忧,鼓励社会公众互帮互助。孙毅杰在飞机上对突发疾病的人进行救助,完全符合法律精神和道德准则,他的行为理应被认可,而不是被人吹毛求疵。
孙毅杰虽只是大二医学生,但他的操作在当时封闭且医疗资源有限的环境中,为患者争取到了宝贵时间,善莫大焉。那些“临床知识匮乏、没有执业资格”的言论,无视具体场景,其实消解了善意的价值。
类似因见义勇为被质疑的事件并非个例。前段时间,湖南衡阳一女子突发昏厥倒地,路过男子上前做心肺复苏,却被一些网友质疑“明显有袭胸嫌疑”;再往前,2019年,一名医生在高铁上救人后,反被患者家属要求出示医师证……在这些事件中,施救者在紧急时刻没有袖手旁观,而是果断伸出援手,展现了勇气和担当,然而,他们在事后遭受无端的猜忌与苛责,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不仅对救助者不公平,长此以往,更会让社会互助的热情逐渐冷却。
紧急救助与常规医疗场景有着本质区别。在常规医疗中,严格的执业资格要求是为了保障诊疗规范与安全。但在紧急情况下,如在飞机上、街头有人突发疾病等场景,存在黄金救援时限,每一秒都关乎生命的“存在与毁灭”,等待专业医生的救助不具备现实可行性。
在万分紧急关头、生死存亡瞬间,只要具备一定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站出来救助,就是功德无量的事情。他们的行为或许不够完美,知识储备或许不够丰富,行医资质可能不具备,但毫不犹豫伸出援手的善意,才是人世间最为珍贵的。
见义勇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正能量的正确表达,是传统美德的彰显,我们应该给予救助者充分的包容与理解,法律更应该为这份浓浓的善意撑腰,让那些施救者得到最大褒奖,激励更多人勇敢地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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