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玉春
汤辉,何许人也?贵州省安顺市委原常委、西秀区委原书记。前不久,贵州纪委监委对九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新华日报客户端就以《汤辉,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题,单独报道了汤辉的问题。像这样直接点名道姓说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报道,并不多见。
2015年至2017年,汤辉在担任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主导引进建设某项目。因急于出成绩,不顾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盲目上马,在未完成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概算等科学论证,未经招投标,未取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让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先行进场开工建设,导致该项目总投资严重超预算。项目建成后,由于设计不合理、运营管理不专业、安全隐患突出等原因,试运营4个月即被迫停业,造成项目闲置、国有资产浪费。
干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危害之大,有目共睹,教训深刻。只要哪个地方的干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那里的群众一定会怨声载道、深恶痛绝。
毋庸置疑,目前“汤辉式”干部还有。只要他们在一个地方,待上个两三年,群众基本上可以画出他们的样子来。
其一,“百事通”。“汤辉式”干部,一旦有说了算的权力,一夜之间,好像什么都懂了。上任伊始,不是一任接着一任干,而是急着“抡斧”“烧火”,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既不讲民主集中制,也不听取专家意见。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只要他想干的事情,都可以打着“大干事业,干大事业”的旗号,从战略性、前瞻性、标志性角度,大谈蓝图和决心,不顾实际,不顾后果,硬把自己的“一票”,变成领导集体的“全票”。
从地方实践看,决策失误堪称最大的失误。因为“汤辉式”干部的随心所欲,不仅劳民伤财,而且让当地群众遭殃:干了白干,干得越多损失就越大,甚至积重难返,拖累当地经济发展“一时回不过神来”。
其二,“千斤顶”。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肯定不得民心,实施阻力可想而知。面对群众质疑,“汤辉式”干部惯用信息不对称“画大饼”,能忽悠就忽悠。忽悠不过去,就想尽一切办法进行打压。今年4月,河北廊坊三河市商户被禁止使用“红蓝黑”三色招牌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为推动牌匾整治工作快速见效,该市组织开展两次百日攻坚行动,甚至医院的红十字标志都变成了绿色。后经廊坊市联合调查组核查属实,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作免职处理。中央层面点名通报三河牌匾改色事件: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官僚主义严重。
其三,“万人恨”。俗话说,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汤辉式”干部,不需要等到“人去后”,群众就对他们议论纷纷了。坊间各种心态的都有:有盼着他早点离开的,有恨不得他早晚“进去”的。像前不久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的广西贺州市原副市长陈华,就曾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被当地群众怨恨。2017年,任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的陈华,不顾该县当时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实际情况,执意拍板上马“水秀”和“灯会”旅游项目,总投资2230万余元。半年后,项目运营入不敷出,后来一个被拆除,一个长期闲置,留下一副烂摊子,群众反映强烈。
判断干部是不是“汤辉式”干部,首先看他们的工作作风是不是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到位、依法行政是否落实、绝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如果这三个方面没做到、做得差,就要防止他们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了。一旦发现,上级组织就应及时追查,轻者调离工作岗位,重者按党纪国法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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