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弓
第一次见到“嘴替”这个词,是两年前在我的一篇评论的留言上。
那篇评论的标题为《如何正确认识“正面宣传为主”》,发表于2023年7月中旬。《宁波日报》时评版刊出后,第二天我的微信公众号“张弓慢评”转载了,跟评留言一共7条,网友“含章天挺”的留言是第一条,他(她)说,“张老师是我的互联网嘴替,说了我心里藏了很久的话”。
因为年龄的原因吧,“嘴替”这个新词,我是第一次见到。从字面上猜想,是说我的评论说出了他(她)想说的话。但因为不知道这位朋友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从事何种工作,有什么经历,无从进一步判断他(她)更具体的想法,时间一长,也就渐渐淡忘了。
最近整理资料,又看到了这条留言,忽然觉得可以就此做点文章。
做文章,首先得弄清“嘴替”的解释,于是求教了Al。Al的回复又快捷又详细:概括地说,“嘴替”是一个近年来流行的网络用语,意思是“嘴巴的替代者”,具体指的是那个替你把你心里想说的话,用更准确、更漂亮、更有力的方式说出来的人,当你遇到这样的人,就可以说他是你的“嘴替”。
按照这个解释,“嘴替”的意思,与我们对传统媒体性质的固有定义非常接近。传统媒体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公共媒体,一直以来遵循着这样一个定位: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在我国的现行制度下,党、政府、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喉舌与“嘴替”,基本上又是同一个意思。
从进入报社之日起,我一直从事新闻评论工作。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有意义的事实的报道,新闻评论则是对新闻事实或社会现象阐发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新闻媒体评论工作者的具体任务有两项,一项是撰写代表编辑部乃至同级党委、政府发言的评论,如社论、编辑部文章、本报评论员文章等,发表的观点是党委、政府的,起码是编辑部的,当然也包含作者个人的贡献;一项是个人署名文章,发表在各种专栏上,如宁波日报的“明州论坛”“甬城晨笔”等,说的完全是自己的看法,而且只要言之成理,允许不同意见公开讨论。
这两种评论,不仅思想观点来源不同,而且写法上也有一些差别。评论员文章这一类,传递的是党委和政府的思想、观点、决定、部署,需要各级干部和群众领会并实施,不可避免地会流露出一些居高临下的语气;署名评论发表的是作者本人的想法、意见,传递的是个人的观点、建议,供各级领导和群众了解和参考,经常表现出来的是平等商谈的姿态,忌讳颐指气使的词句。即使作者本人是领导,只要写的是署名评论,那也得放下架子,以与读者平等的身份说话。
而且,在报纸的版面安排上也有讲究。前者不署作者个人姓名(包括笔名),只署本报评论员、本报编辑部等,作者享受的是不完全的著作权;后者署上作者真名或笔名,有完全著作权。当然,有句话这里一定得说,就是无论哪一类评论,不能违背党的宗旨和路线,这是前提。
我退休之后,撰写本报评论员文章这类任务,基本解除了,大量的评论,谈的是个人观点。
正因为有如此区别,所以,署名评论可以更多地反映来自人民群众的想法、意见和要求,也就是承担“人民喉舌”“群众嘴替”的功能。有不少朋友经常说我的评论文章关注民生的占了绝大多数,这可能与我的角色变化有关系。
如果公共媒体的评论工作这样安排,至少在报纸评论这个版块上,就会出现喜人的局面:既有来自上面的声音,又有来自下面的反应,既有上情下达,又有下情上传,这不仅对党委、政府开展工作非常有利,对人民群众学习生活也十分有益。如果只有上情下达,没有下情上传,信息的传播就是不全面的、有缺陷的。
从这样的角度出发看公共媒体的评论写作,做好人民群众的“喉舌”“嘴替”,自然是署名评论作者的分内之事。不知道喜好写作的朋友和广大读者,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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