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顺
据澎湃新闻报道,2023年12月,甘肃宁县男子邓建国因作为学生家长,在网上质疑校服质量问题,在校服厂商报案后,被宁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7天。庆阳中院2024年二审认定该处罚程序违法、证据不足,判决警方赔偿3237.08元。该事件导致邓建国家庭破裂(2024年1月离婚)、失业并患抑郁症。另据《现代快报》报道,目前宁县已成立专班重新调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开。(8月13日《九派新闻》)
上述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公权力与公民权之间的致命错位——法律本应成为弱者的盾牌,现实中却屡屡化作强者的利刃。
邓建国的遭遇像一面棱镜,折射出基层治理的多重病灶:他质疑校服含甲醛时,检测报告证明其担忧并非空穴来风;他拍摄视频维权时,点击量证明公众对教育腐败的深恶痛绝;他提起行政诉讼时,终审判决证明警方行为的违法性。然而这些事实链条,在权力傲慢面前悉数失效——厂商报案后警方当日迅速出动,但针对校服质量问题的整改通知三个月后才发出;法院终审认定程序违法,但办案人员至今未被追责;国家赔偿支付了7天自由的代价,却无人补偿破碎的婚姻、崩塌的事业和终生难愈的心理创伤。这种选择性执法的背后,藏着比校服黑幕更可怕的潜规则:监督权是权力机关恩赐的、可随时收回的临时通行证
当举报者反成阶下囚,当质检报告沦为废纸,当法律程序变成走过场,我们不得不追问:究竟是什么让基层执法者敢于如此肆意妄为?是考核指标下“维稳”思维的异化,让任何质疑都被视为秩序威胁?还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幽灵,让企业与权力结成利益同盟?抑或是问责机制形同虚设,让违法成本远低于守纪成本?甚至是这些病灶交织成网?不厘清这些问题,那么像邓建国们,胜诉后拿到的最多不过是一纸“迟到的正义”。
要打破这种循环,仅靠个案纠错远远不够。我们需要更锋利的制度手术刀:当警方作出拘留决定时,必须同步启动检察监督程序;当企业举报维权者时,应当倒查其是否存在诬告陷害;当判决确认执法违法时,必须对具体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更重要的是重塑权力认知——质疑公共事务的公民,不是秩序的破坏者,恰恰是法治最忠诚的守望者。就像校服质量争议本可通过公开检测、听证辩论来解决,却因权力的粗暴介入,最终演变成三个输家的残局:家长输掉人生,企业输掉信誉,法治输掉尊严。
3237.08元的国家赔偿买不回7天自由,更赎不回公众对法治的信仰——这份信仰的重建,需要每一次执法都在阳光下运行,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良知的拷问,每一句质疑都能获得法律平等的倾听。唯其如此,方可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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