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本来已划分好座舱等级并按等级售了票,却还要在旅客值机选座时加一道“锁”,让旅客付费或花费积分开“锁”……近年来,一些航空公司饱受诟病的“付费选座”业务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在争议声中愈演愈烈,俨然成了“行业惯例”。(9月16日《经济参考报》)
眼下很多人正在预订国庆长假机票,国内航线机票预订量超452万张。按理,各大航司应该呵护旅客出行热情,然而,部分航司仍在玩“锁座”把戏,而且有愈“锁”愈“烈”之势:10年前只有少数航司“锁座”,如今此类航司在增多,“锁座”的比例也有攀升之势。
以某航班为例,共约300个座位,开放的可选座位为116个,仅占总数的40%,这116个座位中免费的座位仅14个,其余的要支付35元、70元或140元不等费用(或等值积分)才可选用。这系双重“锁座”,先“锁”住多数座位不让选,再“锁”住102个座位让付费。
从法律角度看,航司大比例“锁座”侵犯了旅客知情权、选择权。不仅旅客认为航司“吃相越来越难看”,业内人士也一针见血地指出,航司基于付费选座业务的“锁座”行为,表面上是“细分服务层级”,实质是把旅客的自主选择权拿去卖钱逐利。
值得注意的是,线上值机选座的“初心”是便民、节省资源,但后来一些航司将这种选座与付费挂钩,就“变味”了。对此,2015年至今,舆论对航司这种“锁座”现象持续“炮轰”,批评声不绝于耳。很遗憾,航司“锁座”非但未收敛,反而“锁座”的比例越来越大。
从过去舆论监督在重大公共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来看,它在大多数时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于航司大比例“锁座”,舆论监督似乎失灵了。特别是去年底、今年初,舆论对航司大比例“锁座”“炮轰”异常猛烈,但仍打在棉花上,没有起到应有作用,这让人颇感费解。
其实,原因也不难理解。舆论监督不是行政监管,只能既提醒航司规范运营,又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当相关航司重视逐利而轻视舆论监督,加之未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航司就会我行我素。从表面上看,尴尬的是舆论,无助的是旅客,但实际上,暴露出航司的任性。
这种任性体现在,相关航司逐利不择手段,既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正如律师所言,“‘大规模付费选座’行为一出生就是涉嫌违法的”。具体涉嫌违反三项法律规定,即违反《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价格法》。
对此,受影响的旅客不能选择默认,而是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当勇于维权的消费者多起来,就能形成一股无形的倒逼力量。同时,消协组织可依据法律授权,以航司大比例“锁座”侵犯不特定消费者权益为由对相关航司提起公益诉讼,可起到整顿作用。
面对航司大比例“锁座”涉嫌违规,相关部门不能总是“默许”,而是应该及时介入调查,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民航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尤其面对高铁竞争,国内民航业唯有改善服务规范运营,才能提升竞争力,而不是通过大比例“锁座”让消费者感到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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