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艳
“现在住院病人15天一定要出院吗?”“医保规定住院不能超过15天吗?”“重病病人住院15天后,是不是也一定要出院?”……相信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对此,近日国家医保部门明确回应,从未出台过任何限制参保患者住院天数的政策性文件,患者住院时长完全由临床诊疗需求决定,与医保支付标准无直接关联。(9月22日《羊城晚报》)
此次权威解读,有有利于打消民众对于住院天数限制的疑虑。长期以来,不少患者认为“住院天数受医保控制”是事实,甚至形成“住院15天必须出院”的心理预期。但根据医保政策,医生是否让患者出院,应基于患者生命体征、检查结果、症状缓解程度等临床指标,而不是外部的指令。医保部门的作用仅限于通过支付标准引导合理医疗,决不能干涉具体诊疗行为。让专业的归专业、管理的归管理,是医疗和医保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
但在现实当中,部分医疗机构确实存在以“住院满15天”为由强制患者出院的现象。比如有的医院将医保支付标准中的“次均费用”简单折算为单个患者住院天数限额,人为设置15天出院红线;有的医生以“医保额度已超”为由,要求未达出院标准的患者办理出院后重新住院;有的甚至将一次连续治疗拆分为多次住院,形成“分解住院”。这些行为构成了事实上的“住院15天出院”现象,一些患者虽然病没有好利索,却不得不提前出院。
明规则没有,潜规则盛行,根源在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悄然变味。一些医疗机构为了控制医保费用和追求医保结余,将支付标准变成控制患者住院天数的工具。医生的绩效考核与床位周转率、平均住院天数挂钩等做法,客观上催生了“短平快”的诊疗模式。此外,信息不对称导致患者难以辨别出院决定的专业性,往往被动接受医生的安排。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使得“15天出院”在一些医院成为比较普遍的行业潜规则。
治理这一顽疾,关键在于消除潜规则生存的土壤。首先,要通过医院公示栏、患者告知书等多渠道,普及“住院天数无限制”的这一政策。其次,需强化智能监控,运用大数据筛查15天出院和再次入院等异常病例,对高频次分解住院的机构启动飞行检查。此外,医保部门应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通报,用“红黑榜”形式公示合规与违规机构;医疗机构需开展全员医保政策培训,将“禁止分解住院”写入医院章程。更重要的是,要优化和改革医院考核体系,将患者满意度、出院标准符合率等指标纳入考核,弱化床位周转率、平均住院天数等指标的权重。
明规则容易消除,潜规则却难以治理。“15天出院”潜规则存在已久,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不仅需要医保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群体等形成治理合力,而且还要将治理纳入医改和现代医院管理等内容,通过制度设计为这一现象釜底抽薪,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住院天数由病情决定”,让患者彻底摆脱“被出院”的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