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详细披露了一起涉及林某某、马某某等人以“代理退保”名义实施的敲诈勒索案。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保险领域有不少“代理退保”现象。(9月22日《时代周报》)
“代理退保”业务近年来兴起,表面来看,这些“代理退保”中介能够帮助投保人退保,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保险业销售存在不少乱象,比如销售人员为了完成业绩,不管投保人是否真正需要所投的险种,误导投保人购买,不仅没有让客户从投保中获益、从投保中得到保障,反倒损害了投保人的正当权益。正因如此,不少投保人会有退保的需求,但很多投保人并不专业,个人维权也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于是“代理退保”应运而生。保险领域的“职业代退人”悄然泛滥,与保险业销售乱象丛生有莫大关系。
但找第三方中介进行全额退保还存在一定风险。比如这些“全额退保”中介在代理退保时,往往需要投保人预先支付费用,如果最终不能办成退保,委托人就可能有资金损失的风险。另外,“代理退保”还会增加投保人遭受诈骗的风险。就如此案中,涉案二人以全额退保或高额退保为诱饵,发布违法广告,怂恿、诱导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而为了办成业务,一些“全额退保”中介还会想办法获取投保人信息,这也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这也由此衍生了“代理退保”黑产乱象。
“代理退保”让人看到投保人遇到的尴尬境地:投保可能遇到销售的各种“套路”与欺骗,退保又可能遭到“代理退保”的忽悠与欺骗。消费者面临“前狼后虎”的两难境地。
对于保监会等相关部门来说,就要加强对保险业的“治乱打非”专项行动,整治保险业乱象;保险行业也要补上在签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规范发展,这样才能少给“代理退保”以可乘之机。另外,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通过歪曲事实、伪造证据等违规开展退保业务的“代理退保”,也要加大整治力度。此前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就发布了相关通知,要“强化对销售人员、销售行为以及保单品质的管理,完善销售流程和考核体系,确保所销售的保险产品匹配投保人实际需求,严禁销售误导”等等。
不过,也不能把“代理退保”中介“一棍子打死”,在当前消费者维权难、保险业销售乱象丛生的情况下,“代理退保”的存在,反倒对一些违规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与惩戒作用,当然前提是代理退保要能依法依规进行。
所以,更需要做的是挤压“代理退保”背后的“灰色空间”“灰色地带”,要斩断背后的黑色产业链。要让保险领域没有“职业代退人”的可乘之机。这就要能疏堵结合,既要打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还要规范保险行业,遏制保险业的粗放发展,形成行业的长效治理机制;同时也要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当遏制住了行业销售乱象,当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就能够更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代理退保”自然也就没有了需求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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