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遇到过或见到过因为一些小争执小纠纷,甚至不当言行而触发治安违法的事情。而由此所受到的治安违法处罚,往往会给当事人留下“难以磨灭”的所谓“案底”。前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确立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新法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9月23日央视新闻)
一些治安违法行为虽然不大,但处罚记录如影随形,在升学、入职、晋升等人生的关键节点,往往筑起了一道隐形的壁垒。来自公安系统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有超过800万人被治安违法处罚,治安违法记录“终身化”伴随的负面效应,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确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为轻微过错者“松绑”,彰显了法治的温度。
现实生活中,民众一旦因轻微违法受到治安处罚后,便会形成永不磨灭的人生“污点”,将在诸多方面受到不公平对待。目前各行业对“治安处罚”查询和要求出示“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过度使用,必然会使前科人员的劳动权受限,成为其回归社会的“拦路虎”,甚至少数人处处碰壁后破罐子破摔,走上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道路。如此“标签化”让许多因不当言行或小争执违反治安处罚的普通人,被所谓的“案底”长期困扰,导致一种恶性循环,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新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这意味着未经有权机关并依照法定程序,这些违法记录就不会再被随意披露和查询。可见,治安处罚≠终身污点,新规为改过自新者重开人生大门,为轻微违法者卸下终生的“枷锁”。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条款尚未明确封存的具体条件、程序及例外的情形,在落实中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容易造成“一封了之”或“该封不封”,从而削弱法律的威慑力,造成新的不公。因此,有必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划清“封存”的边界,并建立严格的记录信息管理机制和严密的查询程序,以避免治安违法记录被不当获取和使用。
当然,封存不是消除,更不是纵容违法。新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同时规定:“有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也就是说,在为轻微过错者“松绑”的同时,违法“案底”只是被暂时隐藏起来,以保障改过自新者在社会各方面像普通人一样,受到公平公正地对待;如果再次违法的话,有可能“案底”被翻出来,老张旧账一起算而加重惩罚。因此,新规并未削弱执法需要,而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提醒和敦促前科者不再违法。
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既维护了法治的严肃性,又体现春风化雨般的温度。期待此制度全面落实,让每年超800万人真正能够卸掉人生的“枷锁”,融入社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践行者,在没有歧视的公平环境中实现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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