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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单涨价”何以屡禁不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5-10-02 08:35:47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何 勇

  9月29日,话题#国庆订单被强制取消后房费涨3倍#登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9月16日,湖南长沙的黄女士通过平台,成功预订了郴州市北湖区裕后街欢漫酒店一间豪华大床房,入住日期为10月3日,价格为每晚160元。9月19日,平台通知她,因“酒店调错价格”需取消该订单。黄女士对此表示拒绝,但次日,黄女士发现该订单已被单方面取消,而这时酒店的同一房型,价格已涨至600多元。(9月30日央视网微信公众号)

  无独有偶,今年9月14日,江苏苏州的李女士通过某平台付款约516元,预订了10月1日至4日的旅馆房间。然而还没到十分钟,该笔订单却被取消。李女士查询发现,该旅馆仍有该房型,重新预订时,三天的房费已经从下单时的500多元变成927元。

  酒店行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供需关系波动自主定价。节假日期间,人们纷纷出游,旅游住宿需求激增,酒店价格适当上涨符合市场规律,属于合理的市场行为。但是,平台或酒店以“调错价格”“房源不足”等所谓不可抗力原因,强制取消已经确认的订单,涨价后再对外销售。这就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而是毁约行为,平台或酒店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让消费者自认倒霉。

  从法律角度来看,消费者通过平台下单并支付成功后,即与平台或酒店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按照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便真的是“调错价格”,跟消费者无关,责任在平台或酒店身上。平台或酒店单方面强制取消订单,消费者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即按原订单入住或赔偿消费者相应的经济损失。

  假如平台或酒店玩“低价引流”套路,先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下单,然后单方面强制取消订单,再涨价销售。则涉嫌虚假宣传,是对消费者的欺诈。因为按照商业逻辑,酒店和平台理所应当知道国庆期间市场需求旺盛,酒店房间价格会涨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欺诈消费者,应当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实际上,酒店强制取消消费者订单后涨价卖,早已不是新鲜事,已然处于屡禁不止状态。近年来,每逢五一长假、国庆黄金周,社交平台上就有不少相关帖子,称自己被酒店、民宿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要求取消订单,有些酒店甚至直接单方面取消订单。究其原因,还是平台或酒店“退单涨价”的违约成本太低。

  按照以往平台或酒店处理“退单涨价”事件情形来看,被强行取消订单的消费者,即使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维权,能够实现“退一赔三”的少之又少,大多最后只是获得一定数额的“差价补偿”“优惠券”“代金券”等补偿。而平台或酒店对消费者的补偿,与客房再售的溢价相比,不过是毛毛雨,反过来诱导平台或酒店不讲诚信,信奉起“能宰一个是一个”的短视思维。

  让游客出游更放心、更舒心,终结“退单涨价”现象,既需要提高平台或酒店违约成本,也需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一方面,细化法律法规,设置酒店涨价上限,明令禁止“退单涨价”等毁约行为,明确“退单涨价”实行“退一赔三”原则,以及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另一方面,理顺维权处置机制,畅通维权渠道,简化维权程序,强化平台责任,由平台先行垫付赔偿款。

编辑:袁明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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