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我活到108岁,试茶80多年了……”被誉为我国茶学界泰斗、20世纪十大茶人的张天福近日突然“出现”在公众视野,为某茶企代言。这段出自人工智能之手的商业广告引发社会热议。因为视频中的张天福已于2017年6月逝世,享年108岁。利用逝者生前的照片、视频、文字记录等历史数据,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数字化模拟等手段再现已故人物的声音、影像、行为等,被称为“数字复活”。近年来,多位知名逝者被“数字复活”后引发广泛争议。(10月23日《法治日报》)
从情感需求看,“数字复活”具有不可替代的慰藉价值。音乐人包小柏用AI技术重建去世女儿的形象,实现“对话式”陪伴,帮助家庭走出创伤;普通家庭通过数字化手段保存长辈影像,在特殊节日“重现”其教诲,延续亲情记忆。这种技术为逝者亲属提供了新的情感寄托方式,尤其在丧亲初期,能缓解“突然消失”的冲击感。数字时代赋予了“身后事”更大的意义,逝者的智慧、声音、笑容等,能够以更生动的形式留存于亲友记忆中。
“数字复活”逝者也存在很大争议。部分网友擅自“复活”已故明星并用于引流,如李玟、乔任梁的AI视频被用于短视频推广等,一度引发逝者亲属的强烈反对。“数字复活”模糊了生与死的界限,当逝者以可交互的数字形态“存在”,其是否拥有独立人格?亲属是否有权决定其“二次生命”的形态?这些问题极难回答。此外,这种技术可能被用于伪造逝者意愿,如伪造遗嘱、商业授权等,挑战传统法律对“死者意愿”的认定。
更要看到,商业场景下的“数字复活”往往伴随肖像权、声音权的争议。某茶企使用张天福生前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本质上是对逝者的商业化利用,若未获授权则涉嫌侵权。尤其需要警惕的是,现在的数字技术不仅能够“复活”逝者,而且能创造性地“开发”其新形象,或让其与真人展开互动,并且这种互动可以用于虚假营销甚至诈骗。
应对这类挑战,需要出台统一的规则与标准。比如可细化数字遗产规则,允许逝者在生前自主决定是否允许“数字复活”及其使用范围。若未预嘱,应该明确商业使用需要得到近亲属的一致同意,用于亲人缅怀则可适当放宽,但需避免公开传播。此外,“数字复活”应进一步明确逝者的尊严不可侵犯,并针对违规“复活”行为制定统一的惩戒标准。
在数字时代,对生命伦理的研究不仅要着重关注生前,也需要进一步向逝后延伸。对于“数字复活”逝者,须警惕技术滥用伤害逝者的形象和家属的尊严,放任技术野蛮生长或因噎废食否定其价值均不可取,唯有在创新与约束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让“数字复活”技术得到合理运用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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