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次同比下降23.4%,实现了该制度建立十年来的首次下降。与此同时,通过信用修复机制重返市场的经营主体数量大幅增长35.4%。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拐点”,是司法智慧与社会治理能力同步跃升的生动注脚,标志着我国在破解“执行难”的征途上,从强力惩戒的“广撒网”迈入了精准施策的“细捕捞”新阶段。(10月30日《人民日报》)
数字背后,是司法理念从“刚性惩戒”到“刚柔并济”的深刻嬗变。长期以来,将失信者“一棍子打死”的名单制度,在形成强大威慑力的同时,也可能误伤那些“诚实而不幸”的经营者。此次下降的关键,在于法院系统精准地拿起了“手术刀”,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恶意规避执行的“老赖”,执法铁拳依然强硬,坚决打击、移送侦查,捍卫司法不容挑战的“刚性”。而对于因市场风险暂时陷入困境却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则积极运用失信宽限期、执行和解等“柔性”措施,为其留下喘息空间与再生机会。上海对“专精特新”企业的纾困、江西对塑料科技公司的挽救,正是这种“放水养鱼”智慧的体现,最终实现了保障债权与保护生产力的双赢。
趋势之下,是信用体系从“重在惩戒”到“惩修复合”的系统升级。此次数据的另一亮点,在于信用修复数量的显著上升,这清晰地表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步入更加成熟的新阶段。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应只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惩罚机制,更应是为主动纠错者“铺路架桥”的修复机制。各地法院探索的《信用修复证明书》、与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等,正是在构建一种“失信受惩、守信受益、悔改可复”的良性生态。它向社会传递出积极信号:法治的终极目的不是永久性地放逐,而是引导行为回归正轨。这种从单一惩罚到“惩戒与修复”并重的复合型治理,是现代法治文明包容性与进步性的集中体现。
现象之内,是治理模式从“粗放管理”到“精准施策”的现代化飞跃。失信名单人数的首次下降,是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微观缩影。它超越了单纯的法律技术范畴,深刻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司法精准“切脉”,将有限的惩戒资源聚焦于真正的恶意失信行为,同时为有挽救价值的企业“输血造血”,司法实践正有效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为经济肌体注入稳定的法治预期。这背后,是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源头治理在司法领域的深度融合与成功实践。
“法不强人所难,亦不纵人所恶。”失信名单人数的下降曲线,绘就的是一幅更为精细、更具温度的社会治理图景。它告诉我们,真正的治理效能,不在于惩戒名单的无限拉长,而在于通过精准的识别与干预,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激发活力。这一历史性拐点,不仅是中国法治进步的坚实刻度,更预示着一种致力于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有机统一的善治新格局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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