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凝
“通行费0元”。11月2日,多名从长沙驾驶汽车通过长永高速前往长沙黄花机场的市民发现,这条通行了30年的高速公路,不再收费了。今年以来,已有不少高速公路在收费期满后终止收费。不过,也有高速公路收费期满后“悄悄延期”(11月4日海报新闻)。
我国高速公路收费始于1988年,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支持下,越来越多高速公路采取这一模式,高速公路总里程由此快速增长。但还贷有期限,收费自然有期限,国家对最长收费期有明确规定,收费期满后就应停止收费还路于民。已有多条高速公路停止收费。
收费期满后停止收费,这是有关方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表现,也是重视契约精神的体现。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也必须终止收费。
相关高速公路停止收费后,带来的社会效益不容低估。一方面,司机不用再支付高速通行费,出行成本明显降低,彰显公路姓“公”的属性。另一方面,降低区域内的物流成本,从而起到稳定物价、改善民生、为企业减负等作用。这对改善地方营商环境有助推作用。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并不是每条高速公路都“重规守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划定的收费“红线”不容践踏,相关地方公示的停止收费承诺也不容随意更改,否则法律公信力和地方信誉会减分,也不利于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只有按照规定、约定及时停止高速公路收费,才能彰显重视法规、信守承诺、增强经济活力的决心。
为监督各地如期履行承诺,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应监督有关方面兑现承诺。即便收费期满后延长收费有合理理由,也应该向社会公众作出解释,获得各方认可。个别地方“悄悄延期”收费的做法,绝不可取。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通过改扩建延长高速收费年限成为普遍操作。这种操作,究竟是相关高速公路确实需要改扩建,还是以改扩建为由多收费,值得关注。
停止收费的那些高速公路,一方面,应严格按规定拆除收费设施,方便车辆同行。另一方面,停止收费后,相关高速公路管理和维护不能降级。成绵高速、武汉天河机场高速等停止收费后,不少车主反映,路段变得更加拥堵。这提醒运营方应做好疏堵服务。部分高速公路的养护费来自通行费收入。停止收费后,依法征税筹集的养护资金,应全部用于公路养护。
简言之,高速公路收费期满后应当停止收费,免费后的服务文章要做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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