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权
据媒体报道,近期内蒙古、青海、广西等多省区陆续推进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明确杜绝“材料搬家”“数据拼凑”“旧稿翻新”等行为,对抄袭者严肃处置。此前某地发布的森林防火规划,竟原封不动照搬500公里外另一地的数据,甚至未修改乡镇名称,这样的“低级失误”让公众哗然。这场整治直指行政作风的沉疴,但要根治公文抄袭,仅盯着“抄没抄”不够,更要从源头破解“为何要抄”的困境——文山之重不除,抄袭之风难绝。
公文抄袭的危害远超文字层面的敷衍。作为上传下达的治理载体,公文本应精准反映实际情况、传递政策意图。一旦沦为复制粘贴的产物,政策针对性便会荡然无存。就像那份抄来的森林防火规划,当地山林分布、火情风险与被抄地区截然不同,这样的文件不仅无法指导工作,更可能在火情应对时造成误判。更严重的是公信力损耗,公众从错漏百出的公文中看到的,是部分公职人员对工作的漠视,对治理责任的推卸,这种隐性伤害比文件本身的失效更难修复。
抄袭之风盛行,表面是作风问题,深层是发文机制的冗余之困。不少基层干部坦言,有时一天要应付十几份文件撰写任务,其中不乏内容重复、意义不大的“留痕式”文件。当发文变成硬性指标,当“完成数量”优先于“内容质量”,“套模板”“拼素材”自然成了省时省力的选择。那些被抄袭的公文,往往本身就是可有可无的“应景之作”,撰写者清楚这类文件没人细究,才敢肆无忌惮地复制。这也解释了为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何将严控文件数量作为首要条款。
根治抄袭,需在“质”与“量”两端同时发力。在“质”的提升上,仅靠事后追责不够,更要建立全流程审核机制,明确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各环节的责任,让抄袭行为无处遁形。同时要强化干部能力培训,通过调研实训提升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的能力,让干部有底气写出贴合实际的公文,而非只能依赖“拿来主义”。某省推行的“公文质量终身负责制”就很有借鉴意义,起草者对内容真实性终身负责,从源头遏制了敷衍心态。
更关键的是在“量”上做减法,破除文山之困。要严格落实发文计划管理和总量管控,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对内容重复的文件合并下发,让基层干部从冗余的撰写任务中解脱出来,有精力深耕高质量公文。比如某地将季度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合并为“一文双报”,文件数量减少40%,而干部撰写的质量显著提升。这种“少而精”的发文导向,能让公文回归“必要、管用、精准”的本质,从根源上压缩抄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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