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
“25岁的我勇敢从大厂离职”“37岁,年薪百万,我却从互联网大厂离职”“从大厂裸辞两年的我,如今过得怎么样”……近期,“大厂离职”成为社交媒体上的热词。但与此同时,有人虚构大厂前员工、高管身份,通过“蹭大厂流量”提供名不副实的服务,以求实现商业牟利。(11月16日《每日商报》)
互联网大厂员工规模庞大,像阿里巴巴员工数量超过12万人,字节跳动、腾讯员工数量超过11万人,有员工离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大厂员工离职后经营自媒体,以大厂前员工身份立人设,靠着“大厂离职”的光环引人关注,主打离职经历的内容创作,分享个人成长、职业经历、职场经验,吸引流量,这本身并无不可,属于个人自由,对受众的职业成长也有裨益。
然而,随着“大厂离职员工”关注度的提升,“工龄前缀+互联网大厂”式的标签加持成为流量密码,“大厂离职”成了一条引流新赛道。在这场流量狂欢中,一些人精心设计编排“大厂离职”的引流剧本,虚构大厂前员工、高管身份,通过包装“大厂离职员工”人设,“蹭大厂流量”,误导粉丝对其专业能力、经验产生信任,兜售名不副实的课程等服务,牟取利益,甚至衍生出售卖大厂离职证明、盗用大厂离职员工身份牟利的黑灰产业链。
这样的“大厂离职”生意经,已然触及了法律红线,欺诈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损害了大厂声誉和形象,干扰了大厂正常经营,更侵蚀了互联网生态的信任根基。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诚信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对“大厂离职”引流剧本乱象必须整治,不能放任。这不能只靠大厂、平台单打独斗,需要多方合力,形成“企业主动、平台主责、社会共治”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司法部门应与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司法建议、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将“大厂离职”引流剧本把戏公之于众,避免大众被“大厂离职”引流剧本忽悠。
大厂对于虚构“大厂离职员工”的博主,应当主动维权,既要公开披露,也要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平台,由平台对相关账号进行封禁等处理。
平台应当完善“大厂离职员工”的身份认证机制,通过人工方式核查博主提供的大厂离职证明的真伪,对提供伪造大厂离职证明的,除了封禁账号外,还应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普通公众来讲,需要不断提升媒介素养,保持、提高独立思考、审慎判断的能力,对大厂祛魅,擦亮双眼、保持警惕,认清“大厂离职员工”的真面目,不要轻信他们兜售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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