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方萍
“鉴于部分学生反映不适应,县教育局已督促县第一中学于12月11日上午对已安装摄像头进行拆除,相关数据已删除。”据“问政湖南”消息,12月17日,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教育局、桂东县第一中学就网络反映的“桂东县第一中学依然未拆除监控”作出答复。有网友早前留言称,桂东县第一中学两个班在学生反对情况下仍然不拆除监控,“藐视规定,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12月20日澎湃新闻)
随着校园安全管理的升级,越来越多的学校在教室安装监控探头,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教学秩序与安全保障。然而,湖南桂东县第一中学因教室监控引发学生强烈反对,最终在教育局督促下于12月11日拆除设备并删除数据的事件,再次将“教室是否该装监控”推上舆论风口。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即便管理初衷善意,也必须以合规合法为前提,尊重学生权益,守住教育的边界与温度。
不可否认,学校安装监控的初衷往往出于善意。管理者希望借助技术手段监督课堂纪律、预防校园欺凌、保障师生安全,甚至为教学评估提供依据。尤其在考试管理日益规范的背景下,部分学校将教室监控视为“标准化建设”的一部分。然而,初衷的正当性并不能自动转化为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教育管理不能仅凭“为你好”的逻辑推进,更需审视其程序是否合规、过程是否透明、结果是否真正有利于学生发展。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现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并未将普通教室列为必须安装监控的区域。多地教育部门也明确表示,教室监控无强制安装依据。这意味着,是否安装、如何安装、数据如何管理,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充分的民主协商。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学校或由班主任私自决定,或在家委会主导下“悄然推进”,既未征求学生意见,也未进行风险评估与公示,严重违背了程序正义原则。这种“善意专制”不仅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也削弱了他们对学校管理的信任感。
教室虽属公共空间,但它是学生学习、交流、成长的核心场域,具有高度的教育属性与人格发展功能。长期处于被监视状态,容易使学生产生心理压力,抑制其自然表达与自主行为,甚至形成“表演式学习”——为迎合镜头而表现,而非为成长而探索。青少年正处于人格塑造的关键期,过度监控可能削弱其独立意识与责任感,与“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背道而驰。
更值得反思的是,现代教育治理应摒弃“管控思维”,转向“共治思维”。真正的教育管理,不在于“看得更紧”,而在于“管得更智”。学校完全可以通过加强师生沟通、完善班级制度、推动家校协同等方式,实现有序而有温度的管理。例如,株洲市第一中学提出“学生代表座谈+家长意见征集”的双渠道机制,正是尊重多元主体权益的典范。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决策,必须实现家、校、生三方共议,确保程序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可溯。
此次桂东县拆除监控,并非否定技术在教育中的作用,而是对管理越界的纠偏,是对教育法治精神的回归。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教育管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任何技术应用都不能以牺牲学生基本权利为代价。
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在技术日益渗透校园的今天,我们更应坚守教育的初心——尊重每一个成长中的生命,让他们在安全而不失自由的环境中,学会自律、承担责任,最终走向独立与成熟。善意的管理,只有建立在合规合法、尊重权利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赢得理解与支持,也才能真正实现育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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