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成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其中,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不再要求“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12月26日《法治日报》)
其实,为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松绑,已有多地走在前列。近年来,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苏州市、无锡市、昆明市等地已经取消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的户籍要求。不过,还是得为四川成都以及正在积极跟进的城市叫好。
此前,各地城市对网约车驾驶员户籍作出限制,体现了将网约车管理放在城市综合治理体系中的思路,包括强调本地劳动力市场保护等。但实践表明,这种管理在客观上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不合规的网约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难以保障乘客权益;不合规运营车辆与合规车辆形成不公平竞争,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等。
无论是从安全还是服务质量角度出发,基于户籍的限制都不必要。主管部门、平台各方可以合力实现对网约车驾驶员的有效管理,外地户籍网约车驾驶员完全可以在地图软件、导航软件等技术辅助下完成客运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只是,除了上述条件之外,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还应当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地户籍,正是“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一。可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考虑的主要是促进网约车规范发展,同时强调保障安全与权益,其设定网约车服务的基本准入门槛(车、人、平台有资质),更侧重于行业的统一规范和乘客安全。
如今,多地为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松绑,不仅打破了以往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可能形成劳动就业歧视,体现了对公民劳动权、平等权的保护,还有利于解决一些城市的网约车驾驶员因户籍限制而难以合规的问题。这样一来,既体现出对地方政府治理目标(如人口调控、交通治理、安全保障)的尊重,同时又有力推动管理逻辑从强调网约车户籍身份管控向对驾驶员行为与信用管理转型,更聚焦于服务质量和安全结果而非户籍身份,不失为某种意义上的常态回归,也更利于国家推动的“便捷、灵活的新就业形态”,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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