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近日,2026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民航局局长透露将在2026年研究制定旅客运输成本调查办法,探索建立运价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协调加强销售网络平台监管。目前,民航局正在向航空公司收集相关数据,以测算不同航线的成本情况,为接下来的“运价监测预警”提供依据,防止以低于成本价开展恶性竞争。(1月6日第一财经)
三年新冠疫情使我国民航业受挫严重,但2023年大幅减亏后,国内旅客运输量已逐渐恢复并超过2019年水平,客座率走高,2025年再创新高。不过,这背后是国内航司“以价换量”策略:2024年经济舱平均票价同比降12.7%,2025年再降2.9%。所以,无论从维护价格秩序还是行业长远发展看,整治民航“过低票价”都是行业“反内卷”的必然要求。
怎样才能有效整治民航“过低票价”?很显然,国内民航企业各自的经营成本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指标。毕竟,包括航企在内的服务业,制定价格非常看重的指标之一就是经营成本。也正因为这样,国家民航局等测算和收集各航企各航线经营成本,反对内卷式“过低票价”,无疑抓住了一个核心要点,值得肯定与期待。
但与此同时,也要明白,衡量一家航企、一条航线、一次航班的票价是否真的“过低”,恐怕不仅与经营成本有关,也与很多其他因素有关联,比如淡旺季、航线(供需)热度、企业经营成本构成、航企经营定位与服务质量、其他行业替代度等,情况复杂,而且很多时候,这些关联度甚至能超过经营成本这一单一参考因素。
反过来讲就是,整治民航“过低票价”说起来容易,但真正落实起来却并不那么容易,不是主管部门通过收集经营成本等就能简单判定某家航企、某个航班等是否实施了“过低票价”,而是需要通过更全面地收集影响票价的各种因素综合判定。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通过科学综合判定来遏制民航“过低票价”呢?笔者以为不妨把握这样几条原则。一是不过度干涉市场原则。根本上说,目前国内民航市场已然是放开市场,整治“过度低价”固然重要,但民航等主管部门要厘清作为边界,不能越权行事,不能造成民航业票价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偏离整治的初衷。
二是具体票价秉持灵活原则。一方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判定标准,依据淡旺季、不同航线,让航企自主制定票价浮动基准线,防止内卷引发过低的“白菜价”;另一方面,出台票价参考线,民航局等收集测算国内航企总体运营成本与平均票价,航企参考这一票价水平,结合自身经营和往年票价情况,自由制定未来票价,尤其低于平均水平明显的航企,要明确合理提升价格比例目标。
三是价质并行原则。说到底,目前国内民航“票价过低”,因素固然多,但根本的一点还在于服务质量不够高,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因此,要想整治民航“过低票价”,不能一味在具体票价数字上做文章,还需要通过优化航线、提升总体服务水平等方面来吸引乘客,进而通过平衡供需自然提升票价。
整治民航“过低票价”是一个复杂的长期过程,主管部门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要通过综合施策、合力作为,才能有效实现初衷,既维护乘客权益,也保障航企健康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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