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购票后几分钟内申请退票,被扣除绝大部分票款,仅退回少量税费。近日,多名旅客反映,因错选机票时间,几分钟内退票却被收取高额手续费。当前航司普遍按舱位与退票时间实行阶梯式退票费率制度,多家航司的特价票仅退税费。专家称要将行业规定落到实处,别让“霸王条款”消耗消费者信任。(据 3月15日极目新闻)
购票几分钟后退票却被扣除绝大部分票款,确实会让人很不满。而这并非个例。因手滑选错时间,在几分钟内申请退票仍被收取高额手续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在黑猫投诉平台,关于“退机票手续费高”的投诉高达数百条。
据媒体报道,2月19日,叶女士在同程旅行购买了两张中国联合航空公司从成都飞往佛山的机票,结果选错了日期。该订单包含机票价款、机建费等,共计支付1062元,最终仅退款280元。而从付款到申请退款仅间隔5分钟。航空公司对此回复称,仅可退还机建和燃油费。同程旅行则表示,手续费由航空公司收取,与平台无关。
从情理角度讲,在购票后极短时间内申请退票,并未占用航司座位资源、未造成实际损失,却要承担近乎全额的费用,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况且,误购、错选本是常见情况,航司只考虑自身利益,忽视消费者的权益,难言合理。可以说,航空购票“冷静期”的缺失,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尊重,同样凸显出民航服务温度不足。
从法律角度讲,机票退改签不是航空公司单方面说了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以及民航行业的管理规定。根据《民法典》要求,退改签规则直接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属于关键格式条款,航空公司和售票平台有义务用醒目方式提醒旅客、做出明确说明,要是没有尽到提示义务,旅客完全可以主张相关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航空购票“冷静期”的设置并非难事。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航司已明确设置“冷静期”等便民政策。中国国际航空《客票特殊退改规则》明确“购票后2小时免费、优惠退票机制”。东方航空自2024年1月5日起新增国内客票航班起飞前30天之外的免费退改规定。可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航空购票“冷静期”并非奢谈,只要想为必定能为。
航空运输作为公共服务行业,应切实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需要行业自身完善规则,设立合理的购票“冷静期”,补上人性化服务的短板,更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对违规扣费、隐藏条款行为严肃查处。航空购票“冷静期”成为刚性消费保障,消费者才能够更安心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