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中客
近日,浙江嘉兴某小区,一名9岁男孩独自购买打火机后,出于好奇点燃一楼入户门厅内的床垫,未作任何处理便匆忙离开。短短两分钟内,火势迅速蔓延,浓烟迅速充斥整个门厅。火灾导致床垫、入户厅墙面及部分公共设施损毁,直接经济损失约21000元,最终由男孩家长全额赔偿(3月19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一名9岁孩童的一时好奇,竟让家庭为此承担21000元的经济损失,代价不可谓不大。值得警醒的是,此类由未成年人好奇心引发的安全事故并非孤例。近期,嘉兴海宁市三名男童在饭店附近燃放鞭炮,故意将鞭炮踢至汽车底盘下,引发火灾,其监护人共同承担5.1万元赔偿;2025年6月,山西吕梁文水县一名10岁男孩玩火引燃自建房,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逾430万元。这些悲剧背后,暴露了相似的监管缺失与监护漏洞。
未成年人的好奇心本是探索世界的天然动力,理应被引导而非压制。然而,一旦脱离有效监护、触碰安全底线,便极易导致灾难性后果。《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监护人有义务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保障其人身安全,严禁放任其接触打火机、鞭炮等危险物品。
嘉兴这名9岁男童能独自购买打火机,反映其家长在日常看管和危险物品管控上的双重失职;而其点燃床垫后选择逃离、未及时呼救,更凸显家庭在应急教育方面的严重缺失。现实中,许多家长仅停留在“不能玩火”的简单禁止层面,却未教孩子如何识别风险、应对突发火情。这种“重禁止、轻引导”的教育方式,不仅使监护责任流于形式,也让孩子在好奇心驱使下轻易陷入危险境地。
更深层次看,部分家长长期抱有“孩子小,不懂事”的想法,将危险行为轻描淡写为“贪玩”,忽视了孩子规则意识与安全素养的培养。许多家庭的安全教育停留在口头提醒,缺乏场景化引导与实操训练,导致孩子对危险认知模糊、对后果缺乏敬畏。更有甚者,部分家长自身公共规则意识淡薄,放任孩子在公共场所追逐打闹、实施危险行为,形成负面示范,进一步放大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从来不是家庭的私事,而是一项需要家庭、社会与公共部门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作为第一责任人,家长必须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孩子建立风险意识,掌握基本应急技能,培养责任担当。社会层面需主动补位,比如杜绝向未成年人出售打火机、鞭炮等危险品等。公共部门则可联合学校开展每学期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融入校园日常,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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