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征
在医生已明确告知不需要继续治疗的情况下,患者迟迟不办理出院手续,故意留在医院,这种现象叫“挂床住院”。赵某因车祸住院,在医院住了429天才办理出院手续,并在出院后向驾驶员及保险公司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在内总计30多万元的赔偿。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赵某便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赵某实际住院天数应为58天,剩余的371天属于“挂床”行为,产生的不合理费用由其自行承担(3月19日光明网)。
生活中我们常听到类似的说法:出了交通事故别着急出院,住得越久得到的赔偿越多。不少人把这话当成“索赔宝典”,真的在医院耗着,明明早就可以出院回家休养,偏偏赖着床位不走,就为了多要误工费、护理费等。但新闻中法院对案子的判决,明明白白告诉这类人,此路不通。
交通事故里有人受伤,车主和保险公司该赔的肯定要赔,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但赵某明明只需要治疗58天,硬生生在医院“挂床”371天,一年多时间,既不用药也不治疗,无非是想把住院时间拉长,多讹赔偿,这就不是合理维权,是摆明着想钻规则的空子。
一些人有“挂床”的念头,是因为揣着“我弱我有理”的小心思,反正钱是车主和保险公司出,不占白不占。可这种小聪明害的是其他人:本该留给其他病人的床位被白白占着,真正需要的患者无法住进;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被拉高,保费就可能上涨,等于是少数人耍滑,不相干的人跟着买单。
最高人民法院曾将“挂床住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明确表示,司法审判要旗帜鲜明向不诚信行为说不,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以前,为了“息事宁人”,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裁判机构往往或多或少会对受伤的一方有所偏向,无形中助长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歪风。上述判决明明白白告诉所有人,法律保护的是合理的损失,而非贪得无厌的非分之想。你讲道理,法律自然会给你公道;你想钻空子耍无赖,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实本来挺简单的事儿,该治就治,该出院就出院,该赔多少算多少,彼此都讲诚信,哪需要闹到法院耗上几年工夫?为了点蝇头小利丢了诚信,最后钱没捞着还惹了一身麻烦,真的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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