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勇
开学以来,记者走访多所学校,发现不少家长在门口等候区吸烟,导致孩子们放学后被二手烟包围,短短20分钟左右,就有近10名家长在学校门口吸烟。(3月23日《北京晚报》)
“游烟”产生的烟雾随风飘散,处于动态扩散状态,让人难以躲避,防不胜防,是“会移动的污染源”。
校门口成为“游烟”的“重灾区”,一些接送孩子的家长在人流密集的校门口肆意“吞云吐雾”,让妇女、老人、孩子被迫成为“二手烟民”,危害其身体健康。许多研究早已表明,二手烟含有数百种对人体健康有毒有害的物质,其中至少69种是致癌物质。即使短暂接触二手烟也会危害人体健康,如果长期暴露在二手烟环境中,患癌的风险会大幅增加。二手烟对未成年人生长发育,尤其是呼吸系统的危害更大。
更严重的是,校门口成为“游烟”的“重灾区”,可能在潜移默化之中给青少年学生造成误导。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支持者、引路人,家长的一言一行都被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深远影响。当孩子在学校被教导“吸烟有害健康”,走出校门却发现不少家长在“吞云吐雾”没人管,可能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模仿吸烟行为,增加染上吸烟习惯的概率,走上吸烟之路。
实际上,从法律角度说,在校门口吸烟跟在校园内、教室里吸烟一样,均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该好好管管校门口“游烟”了,不能放任校门口继续沦为“游烟”的重灾区。这需要多部门协同治理。
学校除了在校门口张贴禁止吸烟的提醒标语外,还应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对家长加强禁烟教育,利用召开家长会等机会向家长普及校园内外禁烟常识,引导家长认识到校门口禁烟是最好的身教,自觉不在校门口吸烟。同时,学校应当主动巡查,安排保安、学校领导、志愿者教师对校门口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取证并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交由职能部门依法处罚处理,提高校门口“游烟”行为的违法成本。
教育、公安等监管部门需要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清晰划定校门口、校外禁烟范围,并通过多种形式、方式宣传校门口禁烟,以及畅通对校门口“游烟”行为的举报通道,方便其他家长随手拍举报,以便及时介入处理。
吸烟的家长也需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每个家庭的责任,努力自觉做到不在孩子面前吸烟或买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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