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本意是培养青年社会责任感的志愿服务活动,个别商家却“念歪了经”,借机牟利。近段时间,有读者反映,志愿服务在个别平台竟然可以“刷时长”,甚至明码标价。(3月30日《人民日报》)
搜索关键词后,能看到“志愿时长帮忙刷”“在家速攒志愿时长”之类的广告。有的商家甚至提供会员定制服务,收费高达上千元。也就是说,志愿服务“刷时长”变成了一门生意,需求者付费就可以买到志愿服务时长,这种“买卖”背离志愿服务初衷。
志愿服务是一种公益服务,本应该创造多赢局面。对志愿者而言,既能帮助他人或社会,拓展志同道合的人脉,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还能培养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这对人的一生都有意义。志愿服务的对象显然也是受益者。但弄虚作假“刷时长”,志愿者、他人、社会均没有实际受益。
然而,网上不仅有明码标价的“志愿时长”,还有一些隐性交易,比如某二手平台出现多个“售卖绿叶”的商家,针对的是“我身边的环保志愿者”作品征集活动。还有商家直接出售可定制的志愿服务电子版证书。这些买卖及造假行为都亵渎了志愿服务精神、伤害了志愿服务形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原因是志愿服务变成一种“刚需”。在国内,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将志愿服务纳入必修内容,要求学生志愿服务“3年累计不少于40小时”;一些高校对毕业所需的志愿服务时长提出要求,部分学校评奖评优与志愿服务挂钩。另外,不少国外高校对申请者也提出了志愿服务方面的要求。
显然国内国外对志愿服务时长的要求,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志愿服务“刷时长”,不可能“刷”出志愿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无论是从维护志愿服务形象、捍卫志愿精神角度来说,还是从遏制弄虚造假歪风、引导青年回归志愿服务初心等角度而言,都有必要对志愿服务“刷时长”说“不”。整治这类乱象,既要从“堵”的视角整治志愿时长交易等灰色产业,也要从“疏”的维度满足包括学生在内的社会青年对志愿服务需求。
针对各类平台出现的“志愿时长”生意,平台运营方应“守土尽责”,通过屏蔽关键词、清理相关广告、封禁违规账号等方式进行治理。对于购买志愿服务的家长和学生,要有相应警示和惩戒机制。有关方面要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健全可追溯、可验证的志愿服务记录体系,严防志愿服务作弊。
学校、社区、家庭,应该尽量满足学生对志愿服务的需求。比如,很多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较少,手慢就抢不到;一些学校本该成为志愿服务第一平台,却将难题抛给了学生和家长;一些家庭不是从培养孩子社会责任感出发,而是为了应付学校要求。有关各方都应该为真实的志愿服务提供必要支撑。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民政、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经营“志愿时长”生意的商家,必须受到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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