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征
“刚刚完成支付,我就意识到机票的出发地和目的地搞反了,可无法取消出票,也无法改签。无奈申请退票后,1410元的机票被海航扣了780元。”苏女士觉得这笔钱扣得很冤枉。从下单到退款到账共2分15秒,却只退给了630元。海航回应称,机票生成后距离登机不足4小时,会按规定扣费(4月1日红星新闻)。
对此,苏女士承认自己不仔细,但这不仔细发生在支付完成后的瞬间,发现错误到申请退票几乎无缝衔接。系统出票只需10秒,而她要为这10秒付出过半票价的“学费”。这样的“规则”,真的合理吗?
海南航空的回应有据可依:距离登机不足4小时,退票手续费为50%,规则已在民航局备案。从程序上看,航空公司确实没有违规。但问题的核心在于,消费者是在极短时间内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并立即予以纠正,在此语境之下仍然被扣780元,那么,现有规则体系的“容错空间”体现在哪里?
苏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各类在线票务平台中,“误操作”与“恶意退票”常常被混为一谈,规则倾向于用统一的比例应对所有情形,无论你是犹豫了3天才反悔,还是刚按下支付键就追悔莫及。在被算法与自动化流程主宰的今天,系统以毫秒级的速度完成出票,而消费者的“撤回权”被隔绝在冰冷的规则之外。这种不对等,让技术带来的效率红利全部倒向了平台一方。
有律师指出,苏女士的情况符合民法典中“重大误解”的撤销条件。下单后1分钟内发现出发地和目的地订反,这并非改变主意,而是意思表达的根本性错误。然而,法律上的权利与现实的维权成本之间存在巨大鸿沟。为了780元去打一场合同撤销之诉,对普通消费者而言,时间与精力的投入远远超出争议金额本身。于是,规则就这样在“没人较真”的默许中变得越发强势。
规则的存在,是为了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找到平衡点。当规则将“登机前4小时”设为唯一的时间标尺,却忽略了2分钟与4小时之间的本质区别,就已经偏离了平衡的初衷。行业惯例固然需要尊重,但惯例也并非不能修正。允许“即时错购”有一个更宽容的处理窗口,譬如支付后10分钟内免费退改,如此,既能避免恶意操作,也能为那些因疏忽而非反悔的消费者留下一条救济通道。这并非对规则的破坏,而是对规则精细化、人性化的补充。
数字时代,交易的便捷不应以“零容错”为代价。规则可以刚硬,但不能没有温度。当技术跑得越来越快,制度的善意更应该跟上,别让那些只是“手抖”的普通人,为系统的“高效”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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