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 夕
大学校园里,一种更隐蔽的“低成本”谣言传播方式值得警惕,那就是以“求证”之名,行八卦之实的传谣行为。
“听说那个学长被处分了?”“真的假的?有文件吗?”“我就问问,我也是听别人讲的,不算传谣吧。”类似的对话常在大学各种微信群里上演。一句“求证”成了最安全的挡箭牌——既满足了好奇心,又把信息扩散了出去,最后还能理直气壮地说一句“我只是想搞清楚真相”。
在对北京高校学生的一项调查中,超过75%的受访者曾在班级或社团群聊中看到过类似“求证”式八卦,并表示愿意讨论自己最近听到的谣言,其中近四成承认自己也曾转发过“听说”的内容。
表面上看,“求证”是一种理性、克制的行为,但在社交媒体语境下,所谓的“求证”往往是,在没有任何可靠信源的情况下,将一则未经证实的信息投入公共讨论空间,然后坐等它被添油加醋、反复转发。传播者把核实的义务推给了下一个接收者,当真相最终浮出水面时,则可以抛出一句“我又没说一定是真的,我只是在问”。
然而,这种“求证”一旦跨越了私域和公共空间的界限,就可能踏过法律的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即便是“我只是在问”的传播行为,一旦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造成了他人名誉受损的后果,传播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在面对未经证实的信息时,合理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且有能力核实的信息,可以向可靠的信息源主动求证;而对那些与自己无关、仅满足猎奇心理的“瓜”,不妨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人。一个简单实用的自我筛查方法:在按下发送键之前,先在心里过一遍“与我有关吗?我能核实吗?一定要发吗?”真正的求证是克制的、小范围的、依赖可靠信源的。如果想求证,优先选择私信可靠信息源、查阅官方通报或权威媒体,而不是在公共群聊中抛出问号。
求证的终点,应该是真相,而不是更多人一起参与一场不负责任的猜测游戏。让“求证”回归真相本身,让校园信息生态少一分猜测,多一分理性。
(作者为浙江万里学院学生;指导老师:余显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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