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 收
“她坐牢就是十年起,出来都30多岁了。但这1700万元是身家性命,没法跟债主交代,只有被定性为赃款才可能追回来。”4月20日,河南郑州的朱先生几番纠结后,带19岁的女儿小梦到派出所投案自首。2024年7月至2025年11月,小梦开始挪用档口资金在直播间打赏、购买拆卡盲盒,成为多个直播间“榜一大姐”。银行流水显示,其累计盗用、挪用1700万元(4月21日光明网)。
之前,“榜一大哥”频频引发关注,如今又出现“榜一大姐”。这类现象充分印证规范直播打赏的必要性。就小梦而言,其累计挪用1700万元用于直播打赏等,与其特殊的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及朱先生对公司资金缺少监管有关,但相关MCN公司(多频道网络机构)、涉事直播平台有没有责任,或者说有何责任,也是值得审视的问题。
虽然说小梦开始在直播间打赏时,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但考虑到直播打赏是涉及多主体的复杂活动,并不是小梦一个人就能完成的,所以,相关各方是否有责需逐一厘清,该是谁的责任,谁就应该担责。
从目前情形来看,相关MCN公司和直播平台并没有主动反思和担责的态度。大概在他们看来,自己无责,责任全在小梦。事实是否如此?据朱先生介绍,“那些主播、网友捧着她,陪她聊天到深夜,求着她帮忙冲业绩”。小梦指责某主播“哄自己帮忙刷票”。如果这些情况属实,涉事主播、MCN公司存在故意诱惑打赏等嫌疑。
广电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定,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的行为。网络主播大多签约于MCN公司,当网络主播哄小梦“帮忙刷票”,MCN公司管理缺失,就应承担相关责任。该规范还明确,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
小梦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如果小梦打赏过程中存在被诱惑、被哄骗现象,那么相关的主播、MCN公司、直播平台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小梦的罪责或轻一点,付出的代价或许小一点。因此,朱先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报案、起诉,尽量让执法机关介入调查、厘清各方责任。当然,朱先生本人应反思自己在教育孩子、情感陪伴、财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
最近,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打赏金额排名。未经用户同意,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的消费统计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主播或用户进行排名、引流。同时,平台应加强打赏互动审核,不得通过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以后,“榜一XX”有望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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