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食品通过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方式迅速“走红”,成为消费者追捧的“网红食品”,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人民群众的食品选择与消费体验。但监管中也发现,一些生产经营者为增加卖点进行虚假宣传,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甚至非法添加、制假售假。针对这种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规范“网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4月29日央视新闻)
在网购平台,在直播带货中,一些普通食品摇身一变成了“神药”,一些主播将普通食品当药品售卖,这些食品成为“网红食品”,不少消费者跟风购买。部分“网红食品”还是三无商品,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而针对“网红食品”的相应监管却显滞后。“网红食品”乱象,不仅会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还会误导消费者,甚至可能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药品具有严格区分的界限。《食品安全法》第73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另外,《广告法》第17条也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把食品或保健品当药品售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一些主播还在直播间穿着白大褂冒充医生售卖这些“网红食品”,损害了医务工作人员的声誉与公信力。就算是医生开展网络诊疗,也可能不符合医生执业规范。
不能任由“网红食品”乱象继续喧扰下去了。此次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网红食品”开展专项行动,十分及时,值得点赞。专项行动的整治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生产经营资质缺失问题;委托生产不规范问题;“两超一非”问题;虚假宣传问题;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通过对“网红食品”进行全链条监管,开展线上线下一体排查等,对“网红食品”乱象进行“围追堵截”。
平台要尽好管理责任,强化自净,更不能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庇护违法违规销售的商家或主播。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网络平台履行好自身的管理责任,加大对“网红食品”乱象的打击力度。对“网红食品”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关键是不能让“网红食品”成了问题食品,而要成为“放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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