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广春
公安部网安局5月14日发布两起有偿删除商品差评案。两起案件中,公安机关打掉两个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名。经查,以郭某、谢某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以电商服务工作室为幌子,利用商家惧怕“负面评价”影响商品销量的心理,通过伪造材料向平台申诉删除差评的方式为商家提供有偿删除差评服务,从中非法牟利。(5月15日《新消息报》)
电商平台的商品评价,是消费者购物参考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督商家诚信经营的“试金石”。公安机关的此次行动,精准斩断了寄生在评价系统上的黑色产业链,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推动电商行业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有偿删除商品差评,与以前出现的职业差评师,属于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共同寄生在电商平台的“评价焦虑”之上,构成了完整的黑产闭环。职业差评师的行为,是挑衅商家或平台规则,利用“差评=降权”,恶意差评制造焦虑,勒索商家钱财。电商平台的差评机制,也使职业差评师团伙有机可乘、有利可图。而有偿删除商品差评,则以“舆情优化”为幌子,利用商家惧怕“负面评价”影响商品销量的心理,伪造虚假聊天记录、证据材料等向平台申诉删除差评,帮商家“洗白”,为商家提供有偿删除差评的服务,非法牟利。
有偿删除差评与职业差评,共同构成了电商黑产的“两极”,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长期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删除商品差评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或构成非法经营罪。在有偿删除商品差评过程中,使用“伪造材料申诉”等形式,是钻平台评价机制的空子,欺骗平台进而欺骗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侵犯部分消费者的评价权、知情权、选择权,又同时侵犯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权。无视规则,为不正当竞争疏通渠道,削弱消费者发声评价的意义,破坏电商经营环境。
另一方面,若涉及入侵平台后台直接删改数据,则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作为获益的商家,购买删差评服务,若明知对方使用伪造证据、黑客手段,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帮助犯)。即使未刑事追责,购买删差评服务,一旦被平台发现参与虚假申诉,也将面临店铺降权、封号的处罚。
面对差评,商家的正确路径是“向内求”。即保持良好的心态,理性化解差评焦虑,将差评视为改进产品与服务的契机,多在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水平上发力。若遭遇未收货即差评等异常情况,应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提交真实的凭证申诉;若被职业差评师或有偿删除差评团伙勒索,务必保存证据报警,切勿寻求黑产“以暴制暴”。
作为规则制定者,平台应未雨绸缪。商品服务中的好评、差评,都是商家提供商品和服务依据的完整链条,也是消费者选择商家和商品,商家、经营者乃至平台进一步改进服务的基础。平台可通过技术手段封堵漏洞,完善评价证据留存机制,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黑产。唯有让评价回归真实,才能构建起健康、可持续的电商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