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强
近期,在国家网信办指导下,重点网站平台共同制定《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明确网站平台要及时清理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信息,主动清除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加强榜单涉企话题管理,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杜绝涉企负面信息“投流”行为,从严管理非法牟利行为,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自媒体”账号营利权限,加大涉事账号处置力度。(据中国新闻网6月12日报道)
近年来,无端发布企业负面信息,吸引眼球赚流量,以寻求合作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成为一些自媒体的生财之道。这些恶意抹黑、诋毁攻击甚至敲诈勒索行为,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侵犯企业权益,破坏营商环境,也污染了网络生态。
对于此种恶行,被“黑”的企业可以说恨得咬牙切齿。但由于“黑嘴”藏匿于网络空间,涉及主体多、利益链条长、取证举报烦琐等因素叠加,受害企业维权艰难。即便选择对簿公堂,也需要耗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权衡之下,不少被“黑”的企业选择花钱免灾。规制乱象,不能靠企业单打独斗,需有关方面积极行动起来。此次,重点网站平台共同制定《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压实平台整治“黑嘴”的主体责任,正当其时、很有必要。
目前,平台是短视频呈现的主要载体,人们想要发声很多时候需要通过平台。如果平台严格审核,传播涉企虚假信息就难以得逞,平台故意放水,涉企虚假信息就畅通无阻。就此来说,整治无端抹黑企业行为必须压实平台责任。平台应坚持“内容属实”“流量向善”原则,对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核,并提高算法识别技术,深入清理涉企侵权信息,加大对违规账号惩罚力度,让其无利可图、无流量可赚。当然,除了事后封号,平台更要强化源头治理,及时处置违法信息,不给恶人作恶的机会和空间。
遏制网络“黑嘴”需要平台积极作为,也需不断密织法律之网。最高法此前发布典型案例,某网络自媒体编造虚假信息,侵害民企声誉,最终被判违法,承担侵权责任。去年5月起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锻造惩治网络“黑嘴”的法治利器,才能使“黑嘴”不敢张嘴。
针对企业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方面存在处置不当、机制缺位等问题,有关方面也应指导企业,让企业遇到别有用心的人恶意抹黑时知道如何正确应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企业正确应对恶意抹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黑嘴”才不敢乱来。
需要明确的是,严打网络“黑嘴”,并不是说不能对企业进行监督,不意味着不可以对企业不良行为进行批评。人们可以而且应该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企业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但无论如何,监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目的必须是为了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而不能明面上将自己标榜成“社会良心”“民间嘴替”,实则心里全是“毒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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