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浩声
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治理的新时代。这部绿色法典的诞生,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好绿色低碳转型之路,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同时,也时刻警示我们:生态环境不可负,发展再不能以透支生态环境为代价了。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法典,为美丽中国建设进一步筑牢了法治基石。这部16万多字的法典,是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的“集大成者”。尤为重要的是,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以体系化、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预防为主、系统治理、公众参与、绿色发展等法定原则,既清晰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又为推进绿色转型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地方而言,这部法典,不仅是刚性约束,也是发展的机遇,可以倒逼产业加快绿色变革,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企业生产有了更明确的标准,社会治理有了更明确的标尺。从理念引路,到行动开路,再到法治护路,中国的绿色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各地应当把法典精神转化为具体实践,以坚定、扎实的举措,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实际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生态治理,底数清才能方向明。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最基础的工作,是摸清环境家底,做到心中有数、治理有方。各地应以法典施行为契机,系统开展全域生态环境家底摸排,结合本地产业布局和资源禀赋,建立动态更新的环境资源台账。既要算准工业能耗、各类污染物排放、重点领域碳排放等“减碳账”,也要算清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资源“存量账”,同步评估重大项目落地带来的环境增量影响。将环境家底数据充分运用到国土空间规划、产业项目准入、区域管控之中,厘清产业适宜发展区域、生态严格保护区域和重点监管对象,依托台账精准施策,把源头管控贯穿城乡建设、产业布局全过程。
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是当下推进绿色转型的重中之重。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必须啃下这块硬骨头。一方面,聚焦高耗能行业,引导化工、钢铁、建材、装备制造等重点企业加快生产设备迭代升级,大力推广余热回收、清洁生产等先进工艺,有序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强度。通过技术革新,驱动产业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降低能耗、削减排放、提质增效。另一方面,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充分挖掘工业园区、公共建筑、荒山荒坡、滩涂港池等空间潜力,持续提升本地绿电供给能力。
知法才能守法。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应做实法典分层分类宣传和贯彻,面向不同主体开展精准化宣传教育,让法条真正入企入心。如,针对各类工业园区、重点排污企业,应围绕污染管控、绿色低碳义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和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对标,将生态守法内化为企业管理制度。通过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使社会各界读懂法典,明晰权责边界,知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把生态法治意识转化为全社会共同行动。
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是民族永续发展的底色。生态环境不可负,既是法律的告诫,更是时代发展的清醒认知。站在新起点,以生态环境法典保驾护航,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推进生态转型,我们必将更好地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书写新时代绿色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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