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近日,潘婷旗下产品因包装宣传用语引发争议。有网友发文称,“潘婷深水泡弹高浓精华发膜”产品包装上的“高浓”指配方内营养物质含量高于同品牌其他产品。记者注意到,该系列产品的详情页中,用小字标注:潘婷3分钟奇迹是注册商标,多效损伤修护是产品名称后缀,均非产品功效宣称。(9月8日中国新闻网)
“3分钟奇迹”商标本身就释放出快速产生奇效的信息,再有“多效损伤修护”这一产品名称后缀的陪衬以及“大字营销,小字避责”的障眼法,就具有了更强的欺骗性、迷惑性,更容易让消费者对潘婷相关产品的质量和功效等产生误认。显然,潘婷的“3分钟奇迹”和“1桶半”“壹号土”等商标一样,都是典型的“心机商标”。
隔三岔五浮出水面的“心机商标”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还有多少“心机商标”在营销宣传语境中玩特定的数量、质量或功效组合?在市场上耍心机?在忽悠消费者?
要回答这些问题,不能靠消费者的偶然“觉醒”,不能靠媒体的调查曝光,更不能靠企业的良心发现和自律,而是应该靠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系统性清理。
对形形色色的“心机商标”,既要严把商标注册审核关,从源头遏制增量,也要全面开展“回头看”,来一次执法大扫除,有效去除存量。
新修订的《商标法》已经给商标管理部门提供了一把清扫“心机商标”的大扫帚——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据此,商标管理部门应对已经注册的所有商标结合产品包装信息、广告信息、营销语境等进行审查、评估,并征求消费者的意见,认定、公示“心机商标”,拉出“心机商标”清单,制出清理“心机商标”的时间表,责令相关企业更改或消除商标的心机因素或心机使用方式,并可对企业进行处罚,如企业拒不改正或改正之后商标仍具有心机因素,就撤销“心机商标”。商标管理部门还应定期公布“心机商标”的清理进度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当然,新修订的《商标法》在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商标管理部门在今年剩余的这段时间完全可以先做统计、摸排、调查、评估、征求消费者意见等工作,待明年新版《商标法》生效后再对摸排出来的“心机商标”采取执法措施。
实际上,新版《商标法》还针对“心机商标”建立了社会监督机制,鼓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管理部门、商标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心机商标”。商标部门应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消费舆情监测,依托社会监督的力量广泛收集“心机商标”问题线索,凝聚对“心机商标”的社会监督合力。
只有在商标使用环节全面彻底地扫除“心机商标”,才能有效匡正商标注册环节的偏差或不足,才能为消费者营造诚信、公平、放心的商标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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