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36岁精神分裂症男子家中弑父后,被判“强制医疗”。据时速新闻9月15日报道,上海36岁男子顾某6年前就已出现精神异常,但拒不配合治疗,家人称无力监管。今年3月,他在家中将父亲杀害,案发后被警方拘留,今年6月,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后获释。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案相关强制医疗决定书。
一条人命没了,一个家彻底碎了。这个时候的强制医疗,虽然有意义,但是时光不能倒流。司法裁定是冰冷的,背后的教训是滚烫的。类似的事,不是第一次了。
某地有个精神疾病女子,多次行为异常,没得到规范治疗和管控,最后纵火,危及周边群众,案发后才被强制医疗;某地一名患者,长期精神失常,行为失控,家属管不了,反复出现危险举动,直到检察机关介入,才走司法程序落实强制医疗;某地当事人长期精神异常,多次寻衅滋事,家属监管缺位,前期干预空白,风险一点点累积,最后出了恶性事件,才被依法收治......这些案子有一个共同点:危险不是突然来的,是长期放任、层层缺位,一点点酿出来的。
很多人以为,精神疾病患者的暴力行为没法预判,是突发意外。其实不是。绝大多数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出事前,有清晰的前兆,症状是长期积累的。真正该做的,是事前干预、管控、治疗,而不是等刀子见血了,再走司法收治那一套。
强制医疗这个制度,初衷不是惩罚患者,是救治患者,也是保护公众。它能让病人减轻病痛,也能从源头掐掉安全隐患。但现实呢?不少家庭有认知误区,或者碍于亲情,心存侥幸,不愿主动上报、申请干预。基层排查、动态管控、联动救治的闭环也没完全建起来。结果就是,很多高风险患者卡在“无人管、管不住、治不了”的真空地带。于是,公共场所出现的“精神病患者突然举起刀子”的事情就不少见了。
面对“精神病患者突然举起的刀子”,不该是出了事情才想起来要强制医疗,而应该是事前设防。基层排查预警机制得健全,家庭、社区、医疗机构、司法部门之间的联动通道得打通,高风险患者的动态管控和强制就医流程得细化,家庭监管的能力短板也得补上。
别等刀子滴血了,才想起强制医疗。那时候,什么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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