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方萍
近日,上海静安区巨鹿路上的一起非机动车事故处理视频在网络上走红,被誉为“教科书式执法”。视频中,一名女子骑电动车违规横穿马路,与正常直行的电动车相撞,交警最终判定横穿者负全责(9月15日央视网)。
这一判决之所以引发广泛共鸣,不仅在于其公正性,更在于它清晰地传递了一个现代交通治理的核心理念:责任认定,看的是法律,而不是强弱。
长期以来,“谁弱谁有理”的模糊逻辑在一些交通事故处理中若隐若现,仿佛弱势身份可以成为违法的“护身符”或减责的“挡箭牌”。这种观念不仅扭曲了法律的公平性,更在无形中纵容了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上海交警的这次执法,正是对这种错误观念的一次有力纠偏。它明确告诉公众:在法律的框架下,没有绝对的“强者”与“弱者”,只有守法者与违法者。无论你是驾驶钢铁之躯的机动车,还是骑行“肉包铁”的电动车,抑或是行人,一旦违反交通规则并引发事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法规的设立,根本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可预期的、有序的通行秩序。当每个人都遵守规则时,道路才是安全的。而任何一次“鬼探头”式的横穿、一次心存侥幸的闯红灯,都是对这种秩序的破坏,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端漠视。将责任归于违法者,正是对规则意识最有力的捍卫。
更进一步看,这种“违法即担责”的判定,并非对弱势群体的冷漠,恰恰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包括违法者自身最深沉的保护。数据显示,机动车从发现危险到完全制动,即使以30公里的时速行驶,也需要滑行8米多的距离。面对突然闯入的违法者,驾驶员往往避无可避。最终,在物理碰撞中承受更大伤害风险的,是缺少防护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因此,严格执法,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是在用法律的刚性为他们敲响警钟,避免其在下一次侥幸中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公平正义不是和稀泥,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谁违法谁担责”成为社会共识,当规则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的道路才会真正变得安全、畅通、有序。这不仅是交通治理的进步,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坚实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