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不少人已经预订好了出游行程。然而,旅游达人张小姐发现,她预订的酒店房费在5月1日后上涨了近百元,酒店给出的解释是:“五一”后酒店实行“营改增”,多出来的是增值税费用(4月26日《新闻晨报》)。
“五一”黄金周临近,不管是名酒店还是老食坊,往往会针对消费旺季推出打折、赠品、返券等促销手段,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适逢国家“营改增”的节点,不少商家纷纷打起了“涨价牌”,不约而同以“营改增”为借口应声涨价,甚至美其名曰以此抵消“营改增”所带来的成本上涨。但在笔者看来,商家所鼓吹的“涨价成本论”经不起推敲,已经不是转嫁成本那么简单,往深了看,更像是商家操控的价格猫腻,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难掩创收敛财的冲动与嫌疑。
所谓“营改增”,其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因为有效解决了传统营业税重复稽征的难题,所以这一政策被世界各国争相采用。按照商家对提价的解释,集体涨价全赖“营改增”的政策改革,成本的“上升”势必增加商家的经营负担与管理难度。但深入分析,商家非但不是“营改增”的亏损方,反而还是政策红利的享受者。集体涨价行动与“营改增”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
据测算,对商家而言,不管怎么看,“营改增”后税负是降低的。通过解读政策,公众不难发现,其中存在一个关于年销售额的临界点。具体说来,就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商家税负由原先的5%,降低至现在的3%,税负降幅达40%;而对年销售额高于500万元的商家而言,税负则由原先的5%提高到现在的6%。表面上看,“营改增”只能算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福利,但实际上,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忽视了增值税是价内税的客观事实,如果将由“营改增”增加的增值税反算到营业税口径,增幅只有0.66%,而且商家可以通过设备采购、不动产购置等项目支出取得进项发票,用于抵扣这部分费用。所以,“营改增”对商家而言更多的是政策利好,而非增加成本与经营负担,部分商家以涨价来抵消成本的说法是无中生有,歪曲事实。
“营改增”原本只是一个政策改革,却引来了如此复杂的利益纠葛和涨价乱象,说到底,无非是部分商家一味盘算自己的“小九九”,借“营改增”之名炮制生意链、发财经罢了。作为社会共同体,一切商业行为看似只是商家的单方面举动,却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公共生活。除了牟利之外,商家当然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能,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属性。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商业氛围与行业道德,不仅与消费者的信任和监督密不可分,更与从商者的行为规范与行业自律脱不开关系。如果商家只为一己之私而将“营改增”的政策红利异化为一场涨价闹剧,难免不会陷入作茧自缚的“搭便车困境”,到头来只会助长商业戾气,败坏商业环境和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