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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于“让座”的伪命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6-05-06 10:38:00  稿源:

  李义山

  近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坐动车到成都某医院看病,因只买到达州到营山的坐票,只能借座邻座。随后,老人在南充站刚上车的座位主人“请”了起来,老人女儿恳请座位主人和老人一起挤一下,遭到座位主人拒绝。之后一中年男子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座位主人觉得委屈哭了回道:“坐自己位置错了吗?”(5月4日《华西都市报》)

  或许是见惯了之前诸多媒体报道过的“老人强迫学生让座”、“老人对不让座少年破口大骂”等类似新闻,对此事件也下意识以为又是一宗“道德胁迫”,况且不少媒体在转载时就将标题改为“又遇道德批判……”。但仔细看相关内容,却又见其特殊事件背景。故对称其为“道德批判”的批判,也觉不以为然。

  在假定新闻本身描述的是当时事实的前提下,我们可以看到以下细节:首先,是老人的身体状况,从照片上看苍老而憔悴,而且坐火车正是去看病的。其次是老人一方的态度,并非倚老卖老强行要求学生让座,而是先“恳请能否挤一挤”。最后是请求被拒绝后老人一方并没有直接横加指责,而是在后来有位中年男子让座时,老人的女儿说了一句“年轻人啊,应该多学学。”

  “年轻人啊,应该多学学。”就我看来,这句话再正确和恰当不过,然而却不知为何,触动了刚才还铁石心肠拒绝让座的大学生,她反问“坐自己位置错了吗?”并向朋友打电话哭诉了自己的遭遇。“道德绑架”尚未发生,“自我救赎”却先抵达,女大学生试图以在逻辑上绝不可能有错的“我坐自己位置错了吗”来获取认同。错或没错,看你的标准是什么,以法律,完全没错,以道德,也仅仅是小错。但我想,你总不至于盼望着大家会回答你:你做的非常正确。更不会为自己拒绝了老人的拼坐请求而感到自豪吧。谁会发一条朋友圈,向世界宣告自己拒绝了一个老人的“非分之请”,庄严地捍卫了自己的座位权?

  面对孱弱的老人拼坐之请求,你在说出拒绝的言辞时,脸有点红,内心有点不安,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反应。在我看来,人的行为差异无非是成年后的一种负责任的选择。弗洛伊德说,人的行为的目的无非有二:性冲动或渴望伟大。前者出于欲望本能,后者则是追求一种自我价值认同。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好人好事”显得有些功利主义,但确实也解释了人们追求道德优越的心理。更进一步说白了,人的行为就是一种选择,在关乎让座与否的选项中,你若选择让座,便可“享受”被让座者的谢意和周围人群的有声或无声之赞许,但放弃了自己用金钱正当获取的“舒适权”;反之,你享受了应有的座位权,却势必得不到上述褒奖。这终归算是一种等价补偿机制。

  有不少网友,基于铁路运输服务合同认为大学生既然买了票就有权利理直气壮地拒绝让座,但这次事件并非法律意义上要对座位的权利义务进行厘清——这显然毋庸置疑。只是在道德自觉层面,是否还有更恰当的解读?

  不得不承认的是,很多人没有履行过多少义务却始终高喊着权利。传统儒家文化罕有私权概念,因此当我们读到西方经典中的“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时如获至宝,以为找寻到了隐匿于地球另一半的绝对真理。这话当然没错,然而原本一场只是关乎礼貌礼仪、修养教养的争论,非要上升到权利义务的高度,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之感。但是请注意,这不是小偷偷了你的钱包后你报警最终得以找回,也不是朋友借钱不还你通过法律渠道赢得诉讼,甚至也不是有人抢了你的座位你通过出示车票宣告你对座位的权利得以要回,以上三种情况,确实是你个人权利保护主张的胜利,但现在,你仅仅是拒绝了一个生病的老人拼坐的请求而已,你在这个时候跟我扯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有点像拒不礼让行人的汽车司机一样,同样不触犯法律,同样是捍卫了自己的“路权”,只是在这样一个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时期,你对权利那种紧紧攥住的清高,有点不合时宜罢了。事实上,国民的私权意识在各种调教下早已非常根深蒂固,完全不需要火车上这段插曲来唤醒。

  我们争论的焦点并非集中在这个座位的归属权,而是人是否应当追求某种崇高。说到底,法律不过是对人最低限度的要求,如果仅以不违法不犯罪作为行为准则,那只能说这个标准和觉悟是low了点。你会夸奖一个人“从来都不偷东西”或者“从未杀过人”么?

  回到新闻事件本身,老人一方并未有出格举动,在遭受女大学生的拒绝后,他们并没有就此进行道德审判,对女大学生进行公开指责(可能只是在心里叹一声世风日下),因此当后来中年男子让座时,他们得到了一种认同,由此也将之前心中的不满之气释放,说了句“年轻人啊,应该多学学。”这句话不带任何攻击性,更多是一种情绪宣泄,夹杂着对晚辈的恨铁不成钢式的失望,却不曾想激起了“让不让座”这样一个伪命题的争议。为什么说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我在心里叹息你的不懂事,你却在宣告自己的法定权利,我走道德评价,你说法律意义,根本不在一个频道。

  电影《泰坦尼克号》中,面对即将倾覆的巨轮,绝大多数船员和旅客把救生艇让给了妇孺,却也有一个猥琐男裹着头巾混进了队伍,被发现后,并没有人高声揭发他,这是赏赐了他一救生艇的白眼。难道同样作为乘客的他,就没有坐上救生艇的权利么,没有获救的权利么?有。只不过对人类而言,彰显人性光辉的,并不在于你争取到什么,而在于你放弃了什么。

  对于代表着我们祖国未来的天之骄子,我们适当地提高些许道德标准,而不是像对待一个儿童或一个假释人员那样仅仅要求她乖乖地安静地坐在自己座位上,错了吗?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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