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童
近日,湖南长沙,网曝一女子坐滴滴时被司机骚扰。该女子称,司机先是约她吃饭,被拒后还反锁车门不让她下车。音频中,司机声称自己老婆怀孕中,表示“你这么漂亮,500块钱不做别的,就摸一摸”。女子非常崩溃,不停要求下车,直到她警告要报警,司机才放她下去。随后,女孩在微博上爆出了该车车牌。(5月21日澎湃新闻)
“空姐被害”热度未消,“500一摸”再被爆料。对于一家独大的网约车平台来说,滴滴近来颇有些“祸不单行”的况味。事实上,长沙这则消息传开后,网上稍作检索,有许多媒体在转载报道时,便直接打出了“又是滴滴”的刺目标题。这样的“编排”,固然吸引眼球,我却觉得,无论出于惩凶治劣,还是消除安全隐患,切莫只逞口舌之快,总去习惯性地拿“平台原罪”说事。
司机骚扰女乘客,平台确有疏于管教的连带责任,但显而易见,真正需要聚焦和处罚的对象,必然是当事的网约车司机。这道理并不难懂,打个不甚妥当的比方,假如现实中发生了持刀伤人的事件,舆情抨击的火力,要是立马纷纷指向售出刀具的店家,怎么说都是不正常的。同样,警醒于“500一摸”的司机性骚扰,作为“东家”的网约车平台,当然需要反思营运管理的潜在漏洞,但公众也要防止情绪化的“亢奋”表达。
“打倒滴滴,世界也不会变好。”针对人云亦云的“平台原罪”之论,有种意见就颇为中肯:在滴滴尚未出世,以及还没有“打倒”出租车之前,司机骚扰或杀人的事件,也是时有所闻;而既然彼时的人们不会寻思起“出租车原罪”,那今日有意无意地要将一切罪恶怪到滴滴身上,是不是显得过于苛责了呢?另外,人们常说“林子大子,什么鸟儿都有”,滴滴的“林子”已然十分庞大,倘若带副有色眼镜,还真不愁随便找些负面消息,就来口诛笔伐地“痛快”一下。
司机骚扰女乘客慎言“平台原罪”,倒不是对其爱屋及乌地刻意美颜。笔者平时也常打滴滴,但已隐隐感到了它“一阔脸就变”的强势与任性:且不议“烧钱”之后的收割红利,正在越来越缩小跟出租车之间的实质优惠;另一个有关安全与隐私的问题是,它的顺风车评价功能,只顾着“二次营销”的商业筹谋,却可能泄露乘客隐私和平添安全隐患。“空姐被害”事件的惨痛教训,已经让滴滴明白这是得不偿失的。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牵涉到公共安全这个大问题,必须严格筛选和剔除营运车司机当中的害群之马;但实事求是地说,“万无一失”的理想状态,还得从一处处细节的不断完善和强化中,才能求得公众愿望的“最大公约数”。所以,批评滴滴也是爱护滴滴,哪怕忠言逆耳也应闻过则喜;而公众既然“捧大”了滴滴,还是不必意气用事地动辄就想“棒杀”滴滴。
我的看法是,正视负面新闻,滴滴须得不惜代价、坚决整改,力求以更好服务赢得人心;作为乘客、尤其是夜间的女性乘客,还是要保持一定的自我防范意识,如不坐黑车、记下车牌号、不与陌生人拼车等,有时候,这种小心思,或会成为最大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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