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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开发商接受公积金贷款不能仅靠禁令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8-03-16 12:33:07  稿源:宁波日报

  凌波

  据央广网报道,宁波市民于先生买了套新房,房产公司表示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但要求必须在一个月内贷出。于先生咨询后发现公积金贷款比较慢,无法达到房产公司的要求,最后他只好选择商业贷款。记者就此咨询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回应:确实要等好几个月。

  相比其他地方,宁波的情况算是好的。根据媒体报道,不少地方存在开发商限制、阻挠、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现象,有的开发商规定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能享受全款支付购房和用商业贷款购房的同等权利,有的则干脆建议直接使用商业贷款。很多楼盘热销时,流传这样一种说法:“全款购房的请往售楼处走,贷款购房的请等等,公积金贷款的不用考虑了。”为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撑腰”,去年12月26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国土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开发商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从媒体报道来看,多地仍旧存在公积金贷款购房难的问题,于先生的遭遇就是其中一例。

  公积金贷款购房是一项惠民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往往对住房有刚性需求,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等于变相剥夺这些人的福利,加重他们的购房负担。这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我们不能将其仅视作开发商的逐利行为。因此,四部门明确要求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抓住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突出问题,值得称道。但笔者以为,要将规定落到实处,仅靠一纸通知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地完善相关政策,出台配套细则,细化有关规定。

  在制度设计上,要缩短公积金贷款的放款周期。开发商之所以“嫌弃”公积金贷款者,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贷款审核程序相对繁琐,资金回笼慢,快则一个多月,慢则几个月。许多热销楼盘买房基本靠“抢”,购房者谁出的钱多,谁付款更快,房子就卖给谁。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当然首选全款支付或商业贷款的客户。这次四部门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但对放款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事实上,从审批到放款还需要不少时间。只有加快公积金贷款放款速度,才会使开发商乐意接受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果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与商业贷款不相上下,相信大部分开发商愿意接受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增加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是制度设计应该考虑的内容。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购房者需要混合贷款,导致放款周期更长,这也是开发商“嫌弃”公积金贷款的原因。前面说了,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多是刚需,通过增加公积金贷款限额,加大对刚需的扶持力度,也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应有之义。

  加大开发商的违规成本。按现行规定,对违规的开发商,最多予以曝光,或在企业征信系统内处理,力度未免不足。日前,济南、青岛等地出台文件规定,如果开发商拒绝并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对其所售楼盘将不予开通网签。在笔者看来,这是对违规开发商的“撒手锏”,一旦开发商违反了规定,房子就没法卖了,这是对刚需实实在在的保护,值得各地借鉴。

  可以想象,在同样甚至更快放款速度保证下,利率更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无疑优势明显,公积金的保障性和福利性可以更充分释放。购房人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是一项利民惠民政策,必须落地生根。从现实来看,只有标本兼治,多管齐下,才能使公积金贷款购房这一制度安排产生更多红利。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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