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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微法院”是怎样炼成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8-09-10 10:07:50  稿源:宁波日报

  黄明朗

  据《宁波日报》报道,余姚法院自主开发的“微法院”去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后在全市推广,目前在线申请立案2.5万余件,调解案件6000余件,已有10万余案件当事人体验了其便捷与高效。

  “微法院”平台覆盖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庭审、执行、查阅、监督等多种功能,界面简便,操作方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可节省当事人、代理人的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让法官碎片化时间得以利用,减少了其事务性工作,有助于提升司法效率;具有沟通充分、全程公开、全程留痕等特点,有助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举多得的“微法院”是怎样炼成的呢?

  基层法院大胆创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基层法院接受的案件数量急剧增加,人手不够的呼声不绝于耳。在需要担当的时候,余姚法院受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持续推动,主动适应社会的变化,不惧一片空白、一张白纸,敢闯敢冒、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通信技术手段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结合、全面应用,推出“微法院”模式,经过反复实践,闯出一片新天地。这种模式不仅是电子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更是思维方式的转变、司法机制的创新,为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注入了新经验。

  上级法院支持创新。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法院这种审判上的监督作用、业务上的指导作用,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微法院”自上线以来,在业内引发极大关注,这项重大变革需要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

  应该说,上级法院对一开始并非尽善尽美的“微法院”,采取了令人称道的开明态度。为使“微法院”的运作有据可依,市中院以基层实践为蓝本,对移动电子诉讼进行规则重塑,依法制定“微法院”诉讼规程,并打造出操作更加简单便捷的版本,正式在我市两级法院上线试运行。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初确定我市两级法院为全国法院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4月9日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全国联合项目组,在“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深度研发更为成熟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向全国各地法院推广。正是这些建设性措施,使得“微法院”在实践中一步步臻于成熟、完善。

  全社会鼎力协助创新。建设“微法院”,不只是法院一家的事,甚至也不只是公检法等部门的事,而是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微法院”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实现条件;“微法院”最大的受益者是当事人,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给予点赞;受益匪浅的律师们,在“微法院”中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在线咨询、开展线上调解、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已有2415名律师主动扫码绑定了“微法院”;“微法院”已吸纳534名特邀调解员,当事人可以线上预约特邀调解员,法官可以邀请特邀调解员进入案件调解模块,积极参与在线纠纷化解;还有近30个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进入“微法院”,快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的委托调解和先行调解……

  “众人拾柴火焰高”,有了全社会的积极配合,我们有理由相信,“微法院”必会带来司法质效双提升,能够继续顺利推进且行稳致远。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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