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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月饼,少监管难免“消化不良”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8-09-18 10:15:00  稿源: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何勇

  市民张女士16日反映,她在微商处购买了所谓“私房月饼”,吃完后家中三人都上吐下泻,得了急性肠胃炎。她立即向商家投诉,想要个说法,没想到却被对方拉黑。记者发现,中秋节将近,不少微商都在出售自制月饼,有些商家自己都说不清自制月饼保质期有几天。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作人员提示市民,不要购买没有食品安全监管的月饼。(9月17日《北京晨报》)

  刷屏微信朋友圈,深受年轻消费者欢迎的以“纯手工”、“无添加”为噱头的“私人订制”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甚至把消费者吃中毒。这其实并不是个案,而是一种普遍现象。近年来,各地媒体有过很多这方面的报道。因为在目前,“私人订制”月饼的食品质量,有没有添加各种食品添加剂,完全靠“私人订制”月饼制作者个人的良心。不少生产制作“私人订制”月饼的卖家,并不是自己在家中按照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调制月饼馅料,而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手工月饼的馅料,决定了来料加工的“私人订制”月饼在源头上就无法真正保证做到“无添加”。

  面对“私人订制”月饼存在的各种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需要购买。这样的提醒当然是有必要的,能够减少消费者购买不安全的“私人订制”月饼。但很显然一味的提醒并不够,这不是一种积极行政的行为,而是一种消极行政的做法。从法律角度说,不管是以何种方式、渠道生产、销售月饼,只要是食品生产销售行为,就理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管,不能享有不受监管的特权,处于不被监管的状态。

  因此,对于可能有问题的“私人订制”月饼,市场监管部门除了提醒消费者购买要慎重、小心之外,更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运用互联网思维,将“私人订制”月饼纳入到监管之中,像实体店一样接受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一方面,制定在自媒体平台销售食品的门槛、标准,明确自媒体平台的审核责任,要求生产、销售“私人订制”月饼的商家必须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和确保“私人订制”月饼等食品质量。另一方面,对于没有办理相关证照,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通过即时通讯工具违法违规销售“私人订制”月饼的,要依法惩罚,提高“私人订制”月饼违法违规成本。

  总之,“月有阴晴圆缺”,但对月饼的监管不能有“阴晴圆缺”。不管是朋友圈的“私人订制”月饼,还是作坊现烤现卖的月饼,或是厂家包装好的月饼,必须一视同仁的进行监管,不能有所偏差。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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