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探亲假已经实施了30多年了。有专家表示,探亲假已经没有普遍存在的必要,建议取消或者进行改造。存废之间,对于现在可以休探亲假的朋友们来说意见不小。那么,专家的这一建议出于怎样的考虑?舆论是不是存在误解?现行休假制度中,又该如何体现探亲假的功能呢?(10月21日 中国之声)
探亲假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却并不妨碍该制度的名存实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如今职工没有探亲的需求,只是这项过了花甲之年的制度,与时代的契合度日渐疏远。如今的通讯与交通条件已远非当年能比,衡量空间的尺度当下是时间而非距离,曾经千山万水阻隔现今不过是朝发夕至。
同时,劳动休假制度也渐进完善,劳动作息从一周单休变成双休,公共假期新增了清明、中秋、端午,制定了带薪年假制度,还有诸如生育期、孝老假、育儿假之类的权益假期。这些其实能够更轻松地承载起职工探亲休假的需要,无论有没有探亲假,都可以事实以各种形式予以保障。
即便如此,探亲假还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大抵还是体现了国民休假难的焦虑,需要更合法更刚性的假期制度予以保障。然而,撇开探亲假是否有必要性姑且不论,从假期立法形式以及保障方式来看,这种“因事设假”的模式是否合理,反而更值得拷问?“因事设假”固然显得“精准”,也显得“人性”,然而将不同的休假需求都以单独的名目设计,势必会不断增加各类假期时间的绝对量。
要知道假期与劳动就业紧密相关,没有工作不用劳动,天天都休假,假期便没有任何意义,而只要涉及劳动就业,任何假期都会对劳动用工秩序带来影响,休假所涉及的双向权益需要调节均衡,是权利兑现的基础。这也意味着,立法确立假期并不是越多越好,反而多了严重影响到了劳动用工秩序,权利最终都会沦为“画饼式的福利”,规定越多权利越干瘪。譬如,探亲假即便是保留抑或改良,得不到执行,还不如任其“僵尸”存在。
其实,时代在发展,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都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每个人因为不同职业、处在不同空间以及不同人生阶段,对休假的需求都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出现休假供给“众口难调”的局面,这反而要求休假制度的设计富有模糊性、包容性,跳出“因事设假”的窠臼,改变当下部门地方设定假期、不断给假期做加法这种政出多门的模式,更科学务实地设立假期。
具体而言,应当强化假期立法的严肃性、系统性,对建国以来的所有休假制度进行清理,存废归并,形成休假制度顶层设计,并对假期立法的权限予以限制与规范,减量提质。在思路上,减少名目繁多的“因事假期”,适当延长带薪年假,用弹性有容量的假期来承载不同条件不同阶段休假的需求,不能让带薪年假掉入“旅游假”单一功能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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