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浙江绍兴市场监管局近日处理了一起申请注册商标行为。申请人杨某、代理机构绍兴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陈某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2000元、2万元和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全国首例运用《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针对商标申请人开出的罚单。
【短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知识产权部门高度重视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问题,并依法对涉疫商标申请注册乱象采取行动。个别企业为一己私利,拟将火神山、雷神山等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不仅涉嫌违法,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相关职能部门在继续开展相关执法的同时,还应构建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把商标申请注册关,绝不能让个别用心不良的人为牟取私利突破法律与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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