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直播售卖假货同样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去年8月,有位年入千万的网红在直播时当场被警察抓走,如今这件案子终于判了。近日,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宣判,网红主播廖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7月5日《中国基金报》)。
近期,网红卖假货的事情频繁发生,先有薇娅售卖山寨Supreme与国产品牌古姿GUZI的联名款挂脖风扇,后有“快手卖货总榜第一”的“驴嫂”夫妇直播卖山寨“朵唯”等品牌手机,还有辛巴卖假燕窝、“周金生珠宝郭东园店”和“香港周金生-小美”卖假钻石饰品、罗永浩直播销售假的“皮尔卡丹”品牌羊毛衫……直播售假事件轮番登场,给人的印象是,部分网络直播间,已经成为假货集散地。
与这种现象相对应的是,在售假网红主播当中,出现了一波道歉热潮,且套路基本一致。一旦售假事件被曝光,很多网红主播强调自己只是产品的代理者而非生产者,事先对假货并不知情,并愿意向消费者赔偿损失。道歉之后,不仅鲜有人被进一步追究责任,而且很多主播仍活跃在直播带货一线,丝毫不受影响,很多人产生了直播售假可以道歉了事的观感。
到目前为止,直播售假者并没有普遍得到应有惩罚,以至于部分主播产生了侥幸心理,表现更加有恃无恐,甚至出现“售假不要紧,只要道歉就可免责”等错误认识。
这次网红主播廖某被判刑,犹如重重的一击,将“道歉了事”的美梦击得粉粹。虽然网络直播带货为新生事物,相关管理规则尚不健全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敢于在网上售假,迟早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并且,主播背后往往还存在机构或企业的身影,一旦售假,不仅主播难脱干系,背后的机构与企业,也要付出相应代价。道过歉就以为此事已翻篇的人,应该谨记一个道理,违法必究是执法的基本准则,只要违法售假,依法追责有时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还要看到,在这起案件当中,该网红年收入上千万元,说明此前受害者众多,即使现在该网红被严惩,但很多受害者的损失难以挽回。因此,事后处罚尽管必不可少,但事中干预、事前防范也尤为重要。这位网红主播因售假被判刑开了个好头,让所有售假行为都得到严厉惩罚,并针对直播带货建立更加严密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方能更好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并促进直播带货这一新兴销售模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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