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扬
“十四五”规划出炉以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重磅信号成为浙江街头小巷群众最热衷议论的主题。这一规划的提出,是以“浙江是全国最早完成脱贫任务的省份、浙江民营经济全域绽放、浙江新农村发展基础殷实”为基础,代表着“共同富裕”这一概念必然渗透至浙江的方方面面,惠及千家万户。
“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这是浙江在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上的大胆探索:对有劳动能力的,强化开发式帮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劳动增收能力较弱的,强化“帮扶+保障”,探索建立低收入人群个人发展账户,逐步改善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提高生活幸福感。
笔者认为,浙江在新农村建设上,已经不缺物质层面上的优势,更多的要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等精神层面上的“升级”,要特别注意,不要让“共同富裕”成为“我躺平你来推”“我穷必须帮”的理由,不能机械地理解“共同富裕”,从而变成放任懒惰,或保护小群体的利益。
着眼细节,需要让“共同富裕”不偏离“多劳多得”的核心标杆。
首先政府治理要创新创收致富新模式,在老旧房改造、低收入群体帮扶、开发新产业上,跳出单一的补贴、赔偿、迁徙的帮扶模式,思考如何在哺育项目后反哺群众,不妨以退为进,降低低保补贴换提高就业补助,鼓励后富群体用勤劳换取收入的再提升,以“小火慢炖”式的引导,用自我价值的实现提升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幸福感”。
二是用好基层治理的智慧,敢于“立规矩”,对于“钉子户”式的无理需求,不妨给基层多一分宽容理解,鼓励基层双手并举,奖罚分明,同时将“均贫富”式的道德绑架置于社会舆论批评中,以“不破不立”的短痛,斩断“漫天要价,得过且过,习惯伸手”的长痛,永葆“共同富裕”的本质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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