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
近日,我市发布实施《关于解决一线环卫工人住房困难的通知》提出,到2023年底,市住房保障政策全面覆盖从事一线环卫工作的工人,对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无房环卫工人”实现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并且明确取消户籍、社保、年龄等限制条件。
一线环卫工人常年户外工作,炎炎夏日不惧高温“烤”验,数九寒冬坚守岗位,正是他们的辛勤劳动,让城市颜值一直在线。我市这项政策,将目光聚焦一线环卫工人,让城市美容师们住有所居,不管户籍在哪,在享受公共服务保障上实现“同城同待遇”,真正感受城市的善意与温暖,获得更多归属感。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承载着人民群众朴实的期待与梦想。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也是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但相对而言,租赁市场发展滞后于普通商品房市场,而且用于租赁的房屋主要来自居民个人私房。在投资投机性购房形成虚假需求、拉动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以个人闲置房屋为主体的住房租赁市场价格往往水涨船高,加重了人民群众住房负担。因此,在继续推进商品房建设的同时,积极加快发展租赁住房,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力度,有利于在相对较短时间内满足更多群众的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同时,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形成强大、配套、互补的住房市场,更好地满足和改善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如何让新市民、青年人在城市里留得下并住得体面,是政府必须直面的问题。安居才能乐业。只有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让他们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并从制度方面加以保障,推动住房保障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才能保持城市的活力,让城市具有持久发展的动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才能走得更顺畅。
作为国内率先实施住房保障的城市之一,我市已相继实施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通过不断探索,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已覆盖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实现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一户保障一户。
按照政策安排,近期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为主体,针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设计,低收入群体租住公租房,“夹心层”群体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初次购房者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这样的顶层设计,将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促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为加快发展租赁住房,我市将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根据《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我市将深化租赁市场试点,实行住房租赁用地计划单列。
如何使全体人民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住房问题始终是无法回避的。但由于住房的特殊性,比如土地供给稀缺性、资本密集型产业特征以及住房本身兼具消费品和投资品双重属性等特点,让住房市场具有非完全竞争市场特征,需要政府出手建立有效的住房保障体系来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因此,在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继续强调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住房市场分配的公平原则,注重住房政策的社会性必不可少。
将公租房覆盖一线环卫工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说到底,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相信在书写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征途中,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我市还会继续推出更多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让更多人群享受到政策的实惠,最终实现公共服务的优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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