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党委委员、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一级资深经理(副厅级)庄立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法学博士”的学历,引起网民议论。
按理说,身为“法学博士”,庄立峰更应懂得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规规矩矩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但他长期参与赌博,公权私用,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难怪有网友说,“不知道法律红线吗”“法学博士白读了”。
一些贪官事发后受审时爱说一句话:我其实是个法盲,不懂法。官员贪腐,可能与不懂法有关,但就算不谙法律条文,难道不知道,不该拿的钱不能拿、不该要的东西不能要吗?身为领导干部,手中权大,肩上责重,不一定非要成为法律专家,但具备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应是起码要求。
党纪有要求,法律有规定,学习不间断,还有人说自己“不懂法”才贪腐,只会贻笑大方。“法学博士”庄立峰触犯法纪,再次说明,重要的不是领导干部懂不懂法,而是能不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也说明,就算是“法学博士”,如果心中无敬畏、外部少监督,手中的权力缺乏制约,一样会知法犯法,自毁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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