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
8月27日,贵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作息时间的通知》下发,明确秋季学期起,全市各幼儿园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遇法定节假日除外),幼儿入园时间为7:40-8:30、离园时间不得早于17:30(8月28日多彩贵州网)。
强调放学时间的文件或规定,并不少,可是以往强调的,都是“不晚于”“不超过”。因为学生在校时间过长,活动时间不足,是长期存在的现实问题。到校时间过早,学生睡眠不足,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是客观现实。如此,相关部门才会出台这些规定和文件,从时间上来保障学生的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成效虽不一定最佳,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现在,为何又会出台“不早于”的相关规定呢?也是为了给学生减负。在原先的规定之下,孩子们的在校时间是少了,但在课辅机构的时间却变长了。限制在校时间,并没有为孩子减负,反而成为了课辅机构大肆“敛财”的良机,家长们的教育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在接送孩子上的不便也颇颇引发非议。在这样的现实之下,课后服务应运而生,由中央制定的双减政策出台。剑锋所指,不言而喻。
从放学时间“不晚于”,到放学时间“不早于”,看似迥异,甚至对立的规定,其初心却是相同的,其使命和追求是一致的。贵阳市的相关文件就规定,“户外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且分段进行”。
当然,“不早于”并不是无限制的延长,课后服务仍不能取代孩子们应有的自由时间。在许多地方,对课后服务的时间也有“不晚于”的明确规定,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也有明确限制。课后服务的意义,应着眼于“服务”,不能忘记的前提是“课后”,这是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必须谨记的,也是相关部门必须加大督查力度的地方。否则,这转了一圈,就不是螺旋式上升,而是又回到了起点。好政策就又被歪嘴和尚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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