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正宝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中提到的三次分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三次分配是相对于初次分配、再分配而言的。经济学家厉以宁解释:初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再分配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进行的;三次分配则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因而,三次分配也被称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当作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平均主义,应分阶段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橄榄型的分配结构。
如果说,在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解决的是“有没有”的问题,那么,以后我们需要着力解决的则是“好不好”的问题。
三次分配,并非时序上一定发生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实践中,三者是互相交错、并行不悖的,有的与初次分配同时发生,有的捐赠发生在再分配之前而获得税收减免,三者可同时兼行。三次分配是在向善、为公、乐施等社会价值理念的引导下,在法律政策的鼓励和促进下,由既看得见又看不见、并非由利益驱动或公权力强制,却充满活力的“温柔之手”所推动的。
通过三次分配,能够促进社会和谐,使大量的高收入人群按照社会公益、社会公德、社会和谐等道德伦理体系来行动,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同时,它又符合自愿原则、公平正义原则,不会在强制性的再分配过程中,伤害一些高收入人群和资本利得者的积极性。对于共同富裕而言,这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
我国早就开展了大范围的社会慈善与捐助活动,大量高收入人群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如,2021中国慈善企业家排行榜显示,100位上榜企业家的捐赠总额高达17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7%;上榜门槛已提升至1200万元。但毋庸讳言,这与整体的经济规模还不相匹配,原因主要在于,基本的激励体系和保障制度尚未得到完善。
这次中央财经委会议提到,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时,要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作为新课题、新任务,如何鼓励三次分配,特别是在做大、做好方面,还缺少现成经验,需要向发达国家学习并积极探索。在政策上,特别在税收优惠政策上,鼓励人们更愿意参与三次分配。
浙江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已制订实施方案,宁波是全国著名的爱心城市,从1999年至今,“顺其自然”22年累计捐款1258万元,他(她)是爱心人士的代表,更是我市三次分配的“先行者”。相信,在政策规定的引导下,在“顺其自然”们的带动下,在社会“温柔之手”的推动下,我们定能实现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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