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
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2021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强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现在没有改变,将来也不会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已经深度嵌入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之中,在一些领域,民营企业甚至发挥着行业领头作用,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推进共同富裕,一些人担心,这可能意味着国家支持民营企业的方向会发生转变。这种担心是没必要的,刘鹤副总理的讲话是一颗“定心丸”,有助于稳定民营企业的信心预期,推动民营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
其实,从中央到地方,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基调一直没变,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支持力度还将加大。2020年,《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被民营企业称为“发展的护身符”。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指出,要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市也密集出台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降成本、助融资、破壁垒、促转型、拓市场,努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共同富裕,从覆盖面看,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富裕,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实现路径看,不是简单的平均主义,更不是养懒汉,而是鼓励勤劳创新致富,畅通向上流动通道,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上世纪80年代,小平同志提出“可以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先行经验与经济基础。共同富裕,是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统一,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首要条件是“蛋糕”做得足够大,如果“蛋糕”还没做大,就急着去分“蛋糕”,就可能挫伤做大“蛋糕”者的积极性,最终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困。
理论上,公有制和共同富裕往往被联系在一起。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制度前提和基础,是共同富裕的前提约束条件。但是,这要建立在公有资源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配置、高效使用的前提下。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民营经济同样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民营经济就是富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就要让更多民营经济体发展起来,不断做大、做好、做优“蛋糕”。
凡是民营经济活跃的地方,人民的富裕程度也相对较高。宁波民营经济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截至2020年底,宁波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10万户,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06.4万户,占96.4%。在宁波,每20个人就拥有一家企业,每8个人中就有一个老板。宁波民营企业贡献了全市70%的国内生产总值、75%以上的税收、85%的就业岗位和76%的出口。这充分说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动力。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参与和发展。
实现共同富裕,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让它“离场”,还要给它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没有民营企业的参与,要达到共同富裕,是不现实的。为此,需要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动民营企业为促进共同富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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